未通报还持续制造含苏丹红辣粉 厂长10万交保
桃园市卫生局查获恒佳实业公司「青辣椒粉(有效日期2026.03.10)」含苏丹3号24ppb。(卫生局提供/蔡依珍桃园传真)
钟姓厂长10万、程姓生产组长5万元交保候传。(翻摄照片)
恒佳实业公司有使用辣椒粉却未自主通报,私下送验青辣椒粉原料,还持续制造、加工,桃检16日约谈恒佳公司主管,认为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命钟姓厂长10万、程姓生产组长5万元交保候传。
3月4日检出保欣青辣椒粉含苏丹色素事件之际,桃园市卫生局即发文提醒食品制造厂使用辣椒粉原料,应主动向供应商索取合格检验报告、或将成品送至检验机关检验,也发出简讯通知业者自主通报,并回复使用胡椒粉系列状况。
但恒佳公司并未回复,又在3月12日自主送验青辣椒粉原料,在未取得合格检验报告之前,仍制造、加工、调配添加未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添加物。
卫生局17日到恒佳实业新屋区制造厂抽验,22日检出「青辣椒粉(有效日期2026.03.10)」含苏丹3号24ppb,隔日立即至厂内封存原料177.4公斤及再制成品445公斤,认为业者涉及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10款相关规定,移请司法机关侦办。
恒佳公司的违规青辣椒粉于今年1月9日向高雄佳广公司进货300公斤,再制成「精致椒盐粉(批号:2026/3/14)272.4公斤」、「纯白胡椒粉(105)(批号:2026/1/29、2026/2/18)660公斤」、「特制白胡椒粉(批号:2026/1/29)12.7公斤」及「特A白胡椒粉(批号:2026/1/29)559.5公斤」等4项产品,总计生产1505公斤,已出货860公斤至3家下游商,立即通知所辖卫生局协助下架回收,另中继站暂存200公斤,已通知运回。
检察官讯问后,认为已涉嫌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命钟姓恒佳公司工厂厂长10万元交保,程姓恒佳公司生产组长5万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