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出狱男送家书 竟强制性侵狱友「妻 」下场出炉

出狱林男受托送家书,强制性侵狱友「妻 」,遭嘉义地方法院判6年徒刑。(本报资料照)

林姓男子出狱时受狱友之托转交家书给同婚的「妻子」,不料,林男见到友「妻」后起色心,借口信件留在嘉义市住处而诱骗友妻跟他回去,还以「如不配合就让妳老公在监狱里不好过」要胁友妻就范而强制性侵得逞,嘉义地院依犯强制性交罪判林男6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林男与A女(是成年男子,但性别认同是女性)的配偶是同监狱的受刑人,2021年林男出狱前夕,受这名狱友托付转交家书给A女,并请托林男协助A女找工作。

当年5月间林男出狱后,与A女相约带给她书信,2人碰面后,林男发现A女心思单纯而起色心,佯称忘了带书信,要A女跟他到嘉义市住处,A女不疑有他,跟林男到嘉义市住处,林男却兽性大发,伸出魔爪,将A女强制压在床上。

A女抗拒、喊「不要」,更激发林男的兽欲,向A女说「如不配合就让妳老公在监狱里不好过」来逼迫她就范,进而强制性交得逞。

这名狱友在同年年底出狱回家后,要抱A女却被推开,流露嫌恶之神色,这名狱友觉得有异,追问之后才知道妻子被林男性侵,愤而提告林男。

法官审理,林男否认性侵A女,还辩称2人曾交往;辩护律师也称,2人分手后A女挟怨报复、智商57偏低没有辨识能力。

但法官认为,林男提不出双方交往的有力证据或事实,且林男曾接受刑后身心治疗及辅导教育,且换过多种工作,又曾涉强盗、妨害性自主、诈欺毒品等案,当知性侵害是法律所不容许行为,即便心理鉴定是智能障碍,仍然认为林男有辨识违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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