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2女同事判2年2月 法官蔡明宏喊冤:判決背離事實、堅決上訴

士林地院停职法官蔡明宏被控在阳明山强制猥亵女书记官、候补女法官,蔡否认犯罪,士林地检署起诉蔡,蔡声请移转管辖由台北地院审理获准,法院密集开庭今天宣判,蔡明宏依2个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月。可上诉。

蔡明宏宣判后表示,一、本人再次严正声明绝无对告诉人为任何猥亵行为;二、本案审理过程所呈现之证据已足证并无对告诉人等有何不法行为,法院却置之不理,予以忽略,但对于明显与证据矛盾、存在重大瑕疵之告诉人指诉,法院却未有必要之质疑与审查,率予采信;三、由今日判决结果可见,法院未充分斟酌对本人有利事证,采认告诉人片面且与客观证据不符之指控,导致判决背离事实、显失公平;四、本人深感不服,坚决提出上诉,力争清白到底。

蔡明宏的辩护人丁昱仁表示,对于判决结果很失望,法院事实认定应该是有错误,可能是过度采信告诉人的片面指诉,忽略许多客观上对被告有利的证据,甚至为了速审速结而没有调查会提起上诉捍卫自己清白,辩护人也会协助,我们对司法依旧有信心,二审会继续努力。

本案检察官莅庭认为,蔡明宏曾是士林地院行政庭长,行政庭长的权利与地位仅次于院长,而被害人一是院内女书记官、一是院内候补女法官,皆需听令于蔡,认为蔡利用权力犯罪,应有加重其刑的法律适用,建议法官重判,具体求刑2年2月。

法官论坛2023年6月一篇题为「妳不孤单」的文章爆料,指资深法官「蔡董」前年11月15日以关心工作状况,中午开车载着刚分发的女法官到阳明山上吃饭,车辆却开到深山的「中湖战备道」旁。

论坛贴文指出,「蔡董」在车上性骚女法官不只一轮,最后女法官以要案件评议为由要求下山,蔡明宏随后上网发文称「我如果有性骚行为,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赌上任何诅咒」。

检方分案侦查指出,2007年蔡担任行政庭长开车载女书记官上阳明山,在人车稀少的避车弯于车内涉嫌环抱、头贴胸部吸吮女书记官,女书记官制止,蔡称「再5分钟就好」,女书记官后来惊吓逃下车,在蔡怒视下又上车,由蔡开车送回家。

此外,2022年11月,蔡明宏邀约候补女法官到阳明山土鸡城用餐,开车至避车弯称「头晕需要暂时休息」,停车后,蔡涉嫌揉捏女法官的左手腕、掐捏女法官大腿,再隔着裤子抠碰对方的私处。

蔡明宏否认犯罪,他今年5月前往台北地院出庭前表示「诬赖陷害别人的人,上天是会惩罚他的」。

士林地方法院停职法官蔡明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