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应充关4年变2年! 顶新劣油案12被告剩4人有罪
▲魏应充遭智慧财产法院判决定谳,将入监处2年徒刑。记者林炜杰/新北报导
前味全董事长魏应充2014年间,遭指控指示公司下属混配「98配方调和油」,获利共约2.1亿元,涉诈欺取财等罪,遭台北地院判4年徒刑;魏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涉及产品虚伪标记罪,全案移至智慧财产法庭再审。审判长林欣蓉27日宣判,魏应充等4人依诈欺取财等罪判处10月到2年不等刑期定谳。
判决指出,魏应充因贩卖98配方调和油,涉及刑法255条虚伪标记罪、339条诈欺取财罪,判2年徒刑;前顶新总经理常梅峰涉同罪,判1年6个月;味全干部林进兴、林雅娟则各判10月、1年,但林进兴缓刑2年,应付公库80万元,林雅娟缓刑3年,期间保护管束,并应付公库100万元与提供120小时义务劳务。
其他被告8人包括钟美玉、蔡文龄、施介人、高玉贞、苏瑞雯、黄瀚庆、陈荣𪸩、杜国玺及味全公司等均改判无罪。因魏应充等人涉犯的诈欺、虚伪标记、搀伪假冒等罪,均属于《刑事诉讼法》第376条规定不得上诉到最高法院的罪名,此案判决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