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应充总刑期10年 将计算是否服刑过半有机会不必再入监
魏应充(本报资料照片)
缠讼多时的顶新油品案,前顶新董事长魏应充部分犯行遭判刑确定,入狱执行后去年初出监,最高法院今年7月针对发回更审部分,驳回上诉,魏应充得易科罚金部分判刑4年4月,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判刑4年10月定谳。检察官声请定应执行刑,台中高分院裁定魏应充应执行有期徒刑10年,如易科罚金,1000元折算一日,特别的是合议庭认为其中7年徒刑部分已执行完毕,应由检察官于指挥执行时扣除。
据了解,检察官将向魏应充先前服刑的八德外役监函询计算魏应充刑期,若监所认定魏应充服刑过半,符合假释资格,将重提假释,魏应充有可能不必再入监。
顶新油品案,2019年最高法院判决魏应充因违反食安法等罪,有26罪判决定谳,其中19罪可易科罚金,另7罪刑度从有期徒刑7月到1年6月不等,合计判刑5年9月,另犯45罪发回台中高分院更审。
台中高分院更一审认定,魏应充贩卖假冒食品等39罪成立,6次犯行无罪。有罪部分,19罪得易科罚金,应执行4年4月徒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20罪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10月,上诉后,最高法院于今年7月驳回,全案定谳。
魏应充首次入狱是因混油案被智慧财产法院依诈欺取财等罪判刑2年定谳,入监服刑500多天后,2018年12月18日假释出狱,但他后来又因案部分定谳,2019年底再被判4年8月定谳,隔年1月再入监服刑,去年1月假释出狱。
检察官日前向法院声请定应执行刑,台中高分院特别询问魏应充意见,魏应充认为他与兄弟致力于公益,齐心捐助30亿元,实际投入社会公益及饮食文化发展,并强调他因前案确定后2次入监服刑,且缴交巨额易科罚金,身心灵均已接受相当惩罚,对于法院裁定的财产刑与自由刑均积极面对、表现良好,符合相关规范,获法务部二度准予提前假释出监,请求定应执行刑7年至8年。
合议庭认为,魏应充共涉82罪,合计应执行徒刑10年,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但其中63罪应执行徒刑7年部分,已执行完毕;另19罪应执行4年4月,则可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合议庭指出,至于已执行7年徒刑部分,不能重复执行,应由检察官于指挥执行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