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科員當共諜...他「偷錄長官的音」蒐集藏人情資 下場遭免職!

停职中的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科员陈德门博彦被大陆吸收为组织成员,为大陆党政军人士搜集情资,他用录音笔窃录向长官探询藏独及藏人来台内容,被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判刑3年6月;文化部将陈移送惩戒,惩戒法院判决免除职务,可上诉。

陈德门博彦2017年至2018年间接受台商方翔邀约,前往大陆海南旅游、招待食宿,并在餐叙中认识海南省国安厅处长「侯正」,两人互换名片、加微信,陈被吸收为组织成员,期间「侯正」频询问陈藏人来台长期居留的情形。

陈德门博彦、方翔2019年10月14日在台北馥敦饭店会晤,方翔向「侯正」回报2人谈话内容,要求陈以微信传送详细情形,陈也于翌日将公务重要内容以微信传送给方翔。方翔更交付录音笔给陈,约定若在蒙藏文化中心听闻与藏独有关的内容,即侧录后交付。

陈德门博彦同年12月26日在办公处所,将录音笔藏在上衣口袋,向文化部参事探询藏独及藏人来台情形,被调查局移送侦办,检方依违反国安法起诉,一审判决陈德门博彦3年6月徒刑。

文化部认为陈德门博彦应受惩戒,将陈移送惩戒法院审理,并依职权先行停职。惩戒法院认为,陈德门博彦为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蒙事科科员,为公务员,任职期间应忠心于国家及我国各项法令,却碍于与方翔交情,于查觉「侯正」是中共党政军人士后,仍受方翔、「侯正」要求,提供西藏事务政情资料给方翔转交「侯正」,无视于中共政权对我国国家安全的威胁及危害。

惩戒法院指出,陈德门博彦甘为敌对势力政权利用,提供西藏政情,危害国家安全,已足认不适任公务员,且严重影响公务员形象及损害政府信誉,确实有惩戒必要。

判决认为,审酌陈德门博彦不顾国家安全,仅因不愿破坏私谊,查觉「侯正」是中共党政军人士后,仍提供情资,且利用录音笔窃录机关长官谈话,完全不顾国家安全,情节重大,判决免除职务。

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