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秘书处科长藉收利息变相收贿 50万交保
北检(陈志贤摄)
文化部秘书处科长陈庆华,涉嫌担任文化部人文司数位出版及新闻纸杂志科视察期间,以借款给出版业者150万名义,按月向业者收取1 万8000元「利息」,为期3年,变相收贿,协助出版业者卢钦政、周均亮取得印尼、美国、香港国际书展的补助款共285万元。检方讯后,30日谕知陈庆华50万元交保。
检廉获报,2014年6月至2019年10月,陈庆华担任文化部人文司视察,负责承办国际书展,涉嫌于2018年5月开始迄今,假借以自己名义向银行贷款后,将钱借给台北市出版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卢钦政,并按月收取利息1万8000元,为期3年,陈预计收利息至2021年5月为止,涉嫌变相收贿。
检廉发现,陈庆华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贷款150万元后,将钱转汇给卢钦政,按月向卢钦政索讨1万8000元利息,之后协助卢、周获取补助台北市出版商业同业公会举办美国书展125万元、印尼书展60万元、香港书展100万元。
本案起源于朱瑞皓收贿案,台北地检署29日指挥廉政署兵分2路搜索陈庆华办公室及住处,并约谈陈庆华、卢钦政、周均亮及证人9人,全案朝不违背职务收贿罪方向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