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5人被通报曝光
砚山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十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砚山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5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王健康,中共党员,砚山县丰收水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023年10月11日21时4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光文,砚山县平远镇木瓜铺村委会木瓜铺村党支部党员,2023年10月15日10时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黄跃林,砚山县平远镇莲花塘村委会新寨党支部党员,2023年10月20日21时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那亚宇,中共党员,砚山县维摩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23年10月23日22时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汝源,砚山县阿舍乡坝心村委会伍凤、独田、菲土白联合党支部党员,2023年10月27日21时4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砚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砚山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来源:砚山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