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宣影射潘孟安不伦判赔60万并登报致歉 张雅屏:同样证词两种判决
国民党屏东县党部前主委张雅屏,遭控制作不实文宣影射屏东县议员林郁虹和屏东县长潘孟安有诽闻,最高法院昨驳回上诉,确定国民党及张雅屏应赔偿60万元并登报致歉。张雅屏今天表示,在他服刑期间,曾出庭作证他有查证的证人但被以伪证罪起诉的张台长,民刑事都获判无罪,「同样的证词,两种判决」。
屏东县议员林郁虹不满国民党屏东县党部前主委张雅屏制作不实文宣,影射她与屏东县长潘孟安有诽闻,起诉求偿,二审判国民党与张雅屏赔林女60万元并登报道歉,最高法院昨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张雅屏说,他在2014年制作的屏东县长选举文宣,日前民事判决确认,整体案件民刑事都已经定谳。他强调,自己以能力所及查证,并获得书面诽闻证据,仍被法院认定需向当事人查证才是合理查证,连出庭作证他有查证的证人张台长,也被以伪证罪起诉,进而影响法官心证。
张雅屏表示,他因证人都被伪证罪起诉为由,法院认定他违法,最后判决2年10个月,褫夺公权5年,于服刑期间,张台长的伪证罪,民刑事都无罪判决确认,他感慨,「同样的证词,两种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