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晔质疑大联大对收购案迟未公开大陆法律意见「一定有鬼」

文晔董事长郑文宗(左) 日前针对大联大收购到公平会递检举函 。(图/记者周康玉摄)

记者周康玉/台北报导

半导体通路商龙头大联大(3702)要收购二哥文晔(3036)30%股权原本收购期间至12月12日止,日前宣布再延50天,且大联大二度修正说明书,文晔今(16)日上午召开董事会,表示大联大已造成投资人及上下游合作厂商的关切与疑虑;并且针对大联大迟未向中国大陆垄断局提出申报直言「一定有鬼」。

文晔对此有三点声明:第一,一旦大联大收购文晔三成股权后,将可实质掌控文晔经营。第二,对此收购案,大联大在台湾有向公平会申报之义务。第三,在中国大陆市场,大联大此收购案有向中国大陆反垄断局申报之道义责任。

大联大从11月13日开始收购文晔30%股权,但于12月4日宣布,将收购期间延长至明(2020)年1月底。对于收购股权动机,大联大表示是出于投资动机,绝不干涉文晔经营权。然而在收购截止后期,二度修正收购说明书。

大联大在被收购公司本届董事任期内,将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表决、不自行召集股东会或第三人共同行使表决权、不征求委托书、不增加持股、及不提名或参选本公司董事等五点声明。

文晔表示,上述五点声明均记载为「本届董事任期内」,针对收购完成后是否变动公司组织,介入人事任免,变动资本业务,仅标明目前没有计划,大联大事后仍可透过其他方式管道影响文晔的经营决策

文晔并质疑,大联大如果完成此交易后,如果违反上述五点声明,也是「生米煮成熟饭」,无法完成交易完成的事实

文晔表示,在今日董事会提出的三点声明中,最具争议的就是在中国大陆反垄断申报部分。大联大明明已经向三家中国大陆法律事务所申请意见,但并未将向大陆事务所申请意见上传公开,认为「一定有鬼」。

文晔表示,由于大联大和文晔在中国大陆市场重叠度高达八成,因此此收购案需要中国大陆当地官方的反垄断局审核,大联大目前已向大陆三家委任律师事务所瑞栢、天元、方达等申请意见,但却迟迟未公开。文晔认为,即使公开大陆市场意见并非收购的成就(必要)条件,但却对于广大投资人未尽到道义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