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晓玲称不用遵守宪判 洪申翰呛辞立委:不是自助餐

民进党立院党团今上午举行舆情回应记者会。(杨亚璇摄)

宪法法庭判决国会改革法案大部分条文违宪,国民党立委翁晓玲主张宪法没有规定立法院必须遵守司法院所做的释宪案。民进党团副干事长洪申翰今天呛,如果翁晓玲继续坚持立法院没有遵守宪判的义务,请立即辞去立委工作,「守宪不是自助餐,看哪个顺眼就守哪条,不要闹了!」

民进党立院党团今上午举行舆情回应记者会。对民进党团副干事长洪申翰表示,要向翁晓玲、国民党团说,如果不打算遵守宪判,直接建议辞去立法委员,因为立委职权就是来自宪法,不打算遵守宪法的委员,凭什么继续执行立委的工作、拥有立委的权力,「难道遵守宪法还可以自助餐?我喜欢的、我要的,能让我有权力的就遵守,不喜欢的就可以不遵守?」

洪申翰说,如果翁晓玲继续坚持立法院没有遵守宪判的义务,请立即辞去立委工作,翁其实已经公然表达不愿意对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忠诚,这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如果打算硬干下去,为什么要当立法委员,连权力来源都不在乎、视若无睹,为何享有立委权力,为什么国家全体人民要透过宪法给你立委的授权。

「守宪不是自助餐,看哪个顺眼就守哪条,不要闹了!」他强调,朝野之间有立场不同的地方,遵守宪法应该是不分党派都应该要有的精神,若在野党打算对宪政体制不忠诚,这社会与国家没有必要赋予你们权力。

民进党团书记长蔡易余指出,国民党开记者会,附和翁晓玲在周末不断说,立委没有必要遵守大法官的裁判,非常离谱,要回应这样的论述,用中华民国宪法就可以了,第78条,「司法院解释宪法,并有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171条,「法律与宪法抵触者无效、法律与宪法有无抵触发生疑义时,由司法院解释之」。第 173 条,「宪法之解释,由司法院为之」。

蔡易余说,无法理解翁晓玲与傅崐萁开记者会,说他们不服从宪判第9号,为何不遵守国民党一直以来要捍卫的中华民国宪法?

蔡易余续指,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第5项,「政党之目的或其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为违宪。」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必须思考,不分区翁晓玲讲的不遵守宪法、不遵守宪判字,这样的言论基本上几乎已经到达违宪的程度,要求朱立伦回到宪法本身,遵守宪法,针对宪判第9号所揭橥原则,立法院职权行使法有必要修法,或是对于宪法忠诚义务,必须赶快行使人事同意权,朝野必须合作,赶快来执行、做好宪法规定的所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