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晓玲喊「立院不需遵守违宪判决」 王定宇:三宝的新法学常识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皮心瑀/台北报导
国会职权修法宣判部分条文违宪,国民党立委翁晓玲称,按照大法官的逻辑,「宪法也没有规定立法院必须要去遵守司法院所做的释宪案」。对此,民进党立委王定宇说,这是基本常识,酸翁晓玲的一番话,是违宪三宝新法学常识。
对于大法官做出的判决,翁晓玲指出,这对民主法治影响重大,这次国会改革法案重点,像是要求总统例行性常态化国情报告,明文立法院调查权,同时对人事审查进行规定,也制定藐视国会处罚,目的是让政府官员,在国会殿堂不可以说谎、提供虚假资料,可是大法官却将重要规定宣告违宪,「他们有学术、法治良知吗?」。
翁晓玲强调,国会改革对藐视国会、虚伪陈述的处罚规定,其他国家都有,台湾没有订的比其他国家严格,今天日本、德国、美国、法国都可以予以处罚,为何台湾不行?为何说他们违宪?大法官现在就是在大幅压制立法,膨胀行政权,「大法官现在成为阻挡国会改革,阻挡国会监督政府最大帮凶」。
王定宇指出,宪法是根本大法,大法官是宪法规定唯一的释宪机关,宪法法庭裁定、大法官释宪文视同宪法本文,任何法律抵触宪法无效。
王定宇呛,对违宪三宝新法学常识而言,任何法律、宪法、宪法法庭裁定、释宪文抵触中国国民党翁晓玲者,看她高兴,不高兴者通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