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肚子餓」台南男校門口搶女學生錢包 尖叫聲引校安人員幫忙
台南30岁彭姓男子缺钱花用,2月20日清晨在台南护专附近早餐店,见1名女学生掏钱包买早餐,尾随到校门口伸手行抢钱包未成,女学生紧握钱包吓得失声尖叫,引来校方人员冲上前解围,报警后合力将彭逮捕送办,台南地院认他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抢夺罪未遂处4月。
检警调查,台南护专学校1名17岁专科2年级的女学生,当天清晨上学前,先在学校附近的超商买早餐,付钱时拿出装有2000多元的钱包,彭看到皮夹里有钱,竟一路尾随到校门口前,伸手行抢,双方互相拉扯。
女学生紧握钱包大叫,双方拉扯期间,引来校安人员及警卫冲上前解围,彭见无法得逞,往火车站圆环方向逃逸。警方据报后已赶到,在距离案发地点200公尺将他逮捕,彭辩称「我肚子饿」。
此外,警方追出,彭去年12月17日深夜骑自行车至北区元宝里活动中心,见徐姓妇人自行车停放在该处,顺手牵羊代步。今年2月16日下午以相同手法偷走张姓妇人自行车,经张妇报警后,永康警方当晚在东桥一街与大桥一街口查获。
今年1月27日下午在新市区某超商,偷走杏仁小鱼干、杏仁果、蜜汁腰果等零食,共计约361元,未结帐后离开现场,同年月29日下午再度前往该超商,偷走1个御饭团45元藏在口袋内,经店长报警,调阅监视器后循线查获。
台南地院指出,彭前已有多次窃盗前科,仍未思悔改,再犯窃盗4次犯行,且因缺钱而在光天化日下抢夺学生钱包,所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实应谴责,兼衡他犯后坦认犯行态度尚可,抢夺仅止于未遂,2次窃取超商所得商品价值不高,且业经老板带同他前往超商支付费用,2次窃得自行车也均经警方查获发还2名被害人。
法官认他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抢夺罪未遂处4月。又犯窃盗罪共4罪,各处拘役30日,拘役部分应执行拘役80日,可上诉。
台南地院认彭男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抢夺罪未遂处4月,又犯窃盗罪共4罪,各处拘役30日,拘役部分应执行拘役80日,可上诉。图/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