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我思-保健食品法规 应跟上产业脚步

全球的食品产业研发及开发保健品功效日新月异,台湾仅开放13项保健功效,法规上实在无法满足产业之需求。图/本报资料照片

蔡英文总统为了提升台湾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于民国109年总统就职演说时宣示要推动六大核心战略产业,其中包括了精准健康产业。翻开六大核心战略产业推动方案这本白皮书,在精准健康产业中,目标为「更快乐的人生」及「更壮大的生医产业」,故要积极推动精准医疗、数位健康、再生医学等等之领域,将主力扩及疾病发生前之风险评估、预防与健康促进。

然而,健康促进不仅限于上述之领域,政策白皮书中忽略了食品产业中的保健食品业。保健食品业在111年的产值已高达993亿元,预计112年将突破千亿。然而,在产业蓬勃发展之际,国内的法规并未跟上产业的脚步。「具有功效的膳食补充品」目前被归类于「健康食品」。若想要诉求产品功效,需经由食药署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取得健康食品之标章并宣称其功效。

■台湾仅开放13项保健功效,跟不上产品研发速度

全球的食品产业研发及开发保健品功效日新月异,台湾仅开放13项保健功效,法规上实在无法满足产业之需求。再加上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于去年8月底表达对于益生菌产品广告违规之关切,他认为益生菌商机43亿元,广告不实平均只罚款8,000元,「不应如此」,并表示市售益生菌标榜的功能千奇百怪,游走于法规边缘。此番言论一出,造成地方政府的卫生局加强对益生菌产品广告的稽查力度,无论厂商是否提出科学证据证实其宣称功效,一律开罚。甚至被纠正的产品广告页面正在修正期间,又再来函纠正并裁罚。一案产品不断开罚,让有科学实证的益生菌厂商实在苦不堪言。

益生菌功效真如林副署长认为的「不实、夸张」的功效吗?摊开日本机能性食品的列表,标示具有机能性的乳酸饮品比比皆是,功效从安眠、减脂、健胃整肠及降血压等等皆有。那上述的被列为违规的益生菌广告真的是台湾厂商无良、欺骗消费者?还是台湾的法规跟不上产业的进步?

根据实务经验,地方主管机关审查产品广告时并不检视保健产品实际科学证据,仅开放「认定准则」附件中之文句,以正面表列方式进行严格审核。如此作法,不仅使认真从事产品新功能研发、严格遵守法令之公司失去以科学数据做为依据提升市场竞争力的优势,无法和地下通路或单纯食品贸易商在市场有所区隔,更牺牲消费者依照科学证据选择保健产品之权益。长此以往,无助益于保护消费者知的权利,更无助食品产业正向发展。

■可参考日、港之规范,适度开放厂商自主自律

本文建议参考亚洲其他市场如日本、香港等之规范方式,适度开放厂商自主自律,让能提出「诉求保健营养成分之名称及含量」及「佐证产品诉求之科学期刊或文献」功效之产品,可刊登合理功效于食品标示宣传广告中。保健食品的规范可参照日本的「机能性表示食品制度」,设立新法规来规范保健食品,让保健食品业者可依法标示。一方面让民众在健康维持上,可选用具有科学证据的产品;另一方面亦可减轻地方政府稽查的压力。

鉴请将保健食品的规范独立出来,而非仅仅将保健食品强硬套用一般食品之法规予以管理。再者,农业部每年补助许多农产品功效性的研究计划,开发出许多功效性之食品原料,无奈囿于目前僵硬的食品法规,这些功效性的食品原料无法应用于产业。此举不但浪费国家公弩来补助研究计划,亦无法扩大经济产值,也无法利用保健产品达到增进国民健康的目的,实为三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