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我思-RCEP是否冲击劳动权益?

2020年是全球经济市场艰困的一年,新冠疫情截至今日为止并没有趋缓,随着气温的下降疫情又开始逐渐加剧,这「防疫战争」,似乎也成为了国际间软实力的象征,各国的防疫措施人民的罹病率及死亡率口罩供应数量乃至于疫苗开发的成效等,皆是各国竞争指标

但在防疫过程中,如何能维持劳工就业率、GDP的成长以及国际间的贸易协定该如何进行,都是政府在防疫时须同步关注的议题,2020/11/15,历经8年的不断的磋商,全球最大的贸易协定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已经签署,这项协定的经济规模预估达23兆美元(占全球GDP的1/3),可见此贸易协定对于世界冲击不容小觑。

当各国都着重在RCEP签署后关税货品涵盖率将在10年内达到91%时。另外一项更应该受到重视的议题却鲜少人提及。

根据统计,在签署RCEP的区域内所有国家的总人数为22亿人(占全球人口30%),如此庞大的劳动人口,劳动权益是否因贸易协定的签署受到保障?或是劳动者将面临更艰巨的挑战

综观目前国际间所有重要的贸易协定,都将劳工议题纳入劳工专章或是劳工条款内进行保障,如近期两岸都想争取加入的CPTPP(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定),其内容当中就完整的叙明了保障劳工权益方式,并于内文中提到:「各会员国应保障劳工执行的劳动权利;并改善工作条件生活水准;以强化合作及会员国间处理劳动议题之能力」,协定中也要求加入的各国的劳动法须包含ILO(含国际劳工组织)对于劳动权利中的四项普世价值

1、结社自由及团体协商权利;2、铲除所有形式之强制劳动;3、禁止最恶劣形态童工及其他对儿童与少年之劳动保护;4、消除就业歧视。并且提倡会员国应提倡CSR(企业社会责任)或是EAP(员工关怀协助)等积极作为。CPTPP也建立了一套公共申诉制度和设立劳动委员会,让所有的劳工都能有透明的管道申诉及了解国际间重要的劳动议题。

2019年,ILO发表了一份研究,当中提到了G7高峰会对于劳动条款的重要性,目前G7的所制定的劳动条款中,大约七成左右的内容都比照ILO所制定的公约。截至2019年的资料显示,WTO承认有效的293个RTA(贸易协定)中,目前仅有85份有制定劳动专章或是劳动条款,显示出劳动权益保障的困难度,不可讳言的,ILO目前所制定的公约中,并无法全面性的将劳工权利纳入保障之中,主要的原因除了各国民情的不同外,各国政府对于劳动权益的保护也具有排他性,如何能将其整合串联,也将是未来的挑战之一。

仔细了解RCEP的条文后,可以发现在此贸易协定中,并没有制定有关劳工议题的条文,各国重点都聚焦在关税降低的议题之上,劳动者的权益俨然成为各国利益底下的垫脚石,令人感到讽刺的是,签署RCEP的15国中,其中有接近半数的国家也同时签署了CPTPP,并且绝大多数的国家都加入了ILO,利益当前,劳动权益也就成为获利时所需付出的必要成本了。而在台湾努力争取加入RCEP或CPTPP的同时,如何能保障劳工,避免劳工变成经济下的牺牲品,应是政府须正视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