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控印度提高资通讯产品关税 WTO判胜诉

经贸办说,该判决彰显我国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为业者主张权益、捍卫我国出口利益。经济部表示,解除后将有利于台厂商出口。

我国资通讯厂商前往印度投资,须自台湾出口零组件,印度政府为保护其国内产业,自2014年起调高32类资通讯产品(包括手机、基地台、手持听筒及其他资通讯产品之零件)关税,调整幅度高达20%,违反印度就该类产品零关税待遇承诺。

经贸办邀请台北市电脑公会等利害关系人及相关单位进行多次讨论,欧盟、日本也认为印度调高关税违反义务,因此分别请求成立审议小组,该案诉讼程序就此展开。之后因疫情几经延宕,WTO审议小组终在17日公开最终报告,判定原告胜诉,认定印度对上述产品课征关税违反WTO协定,并建议印度应修正措施以符合WTO规范。

去年我国对印度涉及该案的出口额已达9.3亿美元,经济部表示,这份建议报告不会立即生效,预期印度将会针对审议小组决议提出上诉,因此要等到裁判确定才有强制性,届时才可能调整关税,若最后关税解除,将有利于台厂出口,只是目前仍须持续观察后续发展。

国内「电子五哥」等代工大厂均在印度设厂,是否IT关税违规后续会影响业者布局?官员解释,国内业者赴印度设厂主要是看重印度人力、土地成本及内销市场等综合考量,关税并非主要因素,判断WTO这项决定不会影响未来IT业者赴印度布局。

另经贸办表示,WTO是我国所参与最重要的国际经贸组织,自入会后即积极透过WTO机制为厂商争取权益,至今我国以原告身分提出控诉案件共7件,其中有部分案件在进入诉讼前已透过咨商达成和解,实际进入诉讼阶段的4件案件中,有3件均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