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虎尾人」PO死人妖、狗母 2男侮辱苏治芬判刑
前云林县长苏治芬2015年12月在网路社群遭到洪姓男子及陈姓男子发文辱骂,苏治芬不满提告,一审判决洪、陈两人各处拘役20天,民事赔偿3万元及5万元。
判决书指出,2015年12月民众在网路社群「我是虎尾人」上讨论苏治芬的施政成果,陈男先在群组内回复「死人妖、舔都舔不到啦、死人妖知道、聋博1.广告费多少?2.放烟火多少?3.洋人跳舞花多少」等讯息,之后群组成员张贴「拼云政坛教母」的报纸照片截图,洪男见状及回复「教母=狗母?」
文中「死人妖」、「狗母」等不雅言词足以贬损苏治芬的人格、名誉及社会评价,因此苏治芬控告两人公然侮辱罪,并附带民事赔偿50万元。
一审判决洪、陈两人各处拘役20天,民事赔偿3万元及5万元,陈男未提出上诉,全案定谳;洪男则不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二审改判洪男拘役10天,民事驳回上诉确定,不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