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姪女是台电特助」两女想靠10%利润发财 惨被同事骗光218万
在小吃店工作的潘姓妇人为了获得赌博所需的资金,于是向吴姓、张姓女同事声称自己的姪女在台电当特助,如果投资买材料就可以拿到10%的利润,最后一共诈得218万元。潘妇挨告后坦承犯行,但仍被基隆地院法官依诈欺取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潘妇声称姪女在台电当特助。(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无关,下同)
判决书中提到,潘妇2017年11月在小吃店内向吴女声称,「我哥哥的女儿在台电公司上班,职位是特助,如果投资买台电公司的材料,会有10%的利润,大约15天到1个月就可拿回本金和利息」,成功诱骗对方掉入陷阱,并在2个月内诈得108万元。
接着,潘妇又在同年同月的某日打电话给同事张女,佯称姪女是台电公司的特助,投资买材料的话每30万元可以拿到3万元的利润,同样在2个月内成功得手110万元。后来吴、张两人都没有拿到所谓的10%利润,心中起疑,多次催促、询问都被无视,这才惊觉可能受骗,气得向警方报案并提告。
▲吴、张两人一共交给潘妇218万元,没想到结局却是发财梦碎。
潘妇到案后坦承,「我确实有收取吴女交付的108万元,而且是在小吃店里拿的。」加上两位受害者分别提出帐户资料、交易清单、邮政汇票申请书、银行汇款申请书以及LINE对话截图等证据,让她再也无话可说,乖乖认罪。
基隆地院法官认为,潘妇因为赌博需要金钱,竟然利用同事间的信任一共诈取218万元,虽然后来坦承犯行,但她并不是一开始就承认,难以认定犯后态度良好,加上所诈金额不是小数目,与受害者调解却未做出任何给付,最后依诈欺取财罪判她1年3个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