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党籍却挂「民进党唯一提名」 新埤乡长潘和源判囚8月定谳
无党籍却挂「民进党唯一提名」 ,新埤乡长潘和源判囚8月定谳。(图:shutterstock/达志)
无党籍屏东新埤乡长潘和源在2022年参选乡长时,他未经民进党提名,却制作「全力支持民进党唯一提名」布条,他后来也顺利当选乡长,最高法院认为,他未获民进党推荐提名却对外宣传不实内容,依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之传播不实罪判刑8月定谳,须入狱。
潘和源未经民进党提名,以无党籍身份登记屏东县新埤乡第19届乡长选举,他的妹妹以通讯软体LINE联系印刷负责人委由其印制潘和源竞选布条,以便悬挂宣传,对方为设计竞选布条,布条上除印有潘和源姓名、人像及新埤乡长候选人等文字、图像外,于布条上方并印制「全力抢救民进党唯一提名」文字。
厂商以LINE传送其设计初稿给潘的妹妹,请她转由潘和源核对确认内容无误后,再回复预定数量,潘和源仅将「全力抢救」改为「全力支持」后由他的妹妹回传给厂商,同时传送「订50条」之讯息。
潘和源明知未经民进党提名参选,仍为求当选,仍指示他的妹妹等人,2022年年11月18日起,开车于新埤乡乡内各村,悬挂本案竞选布条,传播潘和源是民进党唯一提名之新埤乡乡长候选人之不实事实,欲使民进党支持者因此受误导,认其为该党唯一提名人。
屏东地院一审以不能证明潘犯罪判无罪,检上诉后,高雄高分院二审认为,潘明知未获民进党推荐提名,竟于对外宣传之竞选布条印制「全力抢救民进党唯一提名」文字,足使民进党支持者受此不实事项误导,认其为该党唯一提名候选人,进而对其投票加以支持,自影响选举之公正性而生损害于公众。
二审考量他传播不实之事,误导选民并影响选举之公正性,对于国家民主政治发展造成负面之影响,行为应予非难,依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之传播不实罪判刑8月,他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