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师走马路「惨变现行犯」 施暴完送地检署9hrs!警呛:不爽吗
▲舞团老师身上都是伤,泪诉「台湾是警察国家吗?」(图/翻摄当事人脸书)
「失去自由的9个小时。」一名女舞蹈老师在脸书痛批,日前好端端走在路上,竟遭到员警质问「从哪里来?你要干嘛?」原PO不愿意回应,当场被抢手机、压地上铐,甚至还被押去桃园地检署拘留数小时。原PO身心惧怕表示,自己被限制自由9小时,员警反呛「你最好是没有犯罪啦,不爽吗?去陈情啊!」
女舞蹈老师余悸犹存表示,22日一早从台中搭车到中坜,要去排练教室上课,怎料就快抵达教室时,路上突冒出一名员警,当众盘问「我没看过你,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你要干嘛?有没有带证件?你叫什么名字?」
尽管男子穿着员警制服,但仍让原PO竖起警戒心,回拒所有问题,只淡淡回应对方「如果你要知道我去哪里,你可以跟我去,就在不远处,我要去上课,你可以跟我来,再走两分钟就会到了。」
然而员警拒绝前往,还开始限制原PO行动自由,原PO发现事态严重后,赶紧拿起手机录影自保,不料,员警直接夺取手机,「对我的身体施加暴力推打、拉扯、强迫我戴上手铐。」娇小的原PO还被推倒在马路中央,任由员警掐脖子,尽管嘶吼尖叫,却没有路人敢上前关心。
事情越演越烈,原PO以现行犯的身分被送往中坜区某派出所,而身上还被手铐脚铐。正因为自己被列为「妨害公务现行犯」,她惊恐表示,一进派出所后,里面的员警各个语气不屑、态度恶劣、口吻轻蔑、怒目相视、暴躁不耐、言语满是羞辱与鄙视,「似乎我就是畜生、人渣、垃圾。」
回忆当时,原PO崩溃直呼,自己根本毫无尊严可言,想喝口水,也被怀疑瓶内装可疑物;打电话朋友求援,也会被怀疑偷录音,最后手机再度又被3位员警抢去。到了中午12时,原PO被送往中坜分局,「我做了指纹纪录,拍了犯人照片,在冰冷的拘留室地板躺了大约2.5小时,吃了几口菜、喝了三杯水。」
下午3时许,原PO又被带到桃园地检署,原PO害怕表示,「进入拘留室的走廊上,站了一排六、七位高大的员警,我与其他女性现行犯,关在拘留室内大约3个半小时,直到6点钟开庭审理。」
好不容易熬到侦讯完,原PO在6时15分准备离开,不料想要拿回自己私人用品时,再度被员警羞辱一句「你最好是没有犯罪啦,不爽吗?去陈情啊!」这荒谬的9小时,让原PO身心俱疲,至于为何被员警盘查、遭到手铐脚铐,原PO列出4个最有可能的理由,「我没有见过你、神色看起来很紧张、我本来就可以盘查你、因为你走在大马路上。」
没想到只是去排练舞蹈,原PO却被「非人道」对待,这一口气让她实在咽不下,因此决定揭发并捍卫自己权力,「我能怎么办呢?晚上6点的地检署检察官询问的结果是,他们要回去查证,我必须等待查证结果。」
底下网友心疼表示,「现在是威权时代吗?如妳没有犯罪的事实就将事情闹大,请律师去了解一下」、「这些警察是流氓吗」、「怎么这样...太夸张了」、「密录器公布出来,这样就知道谁对谁错」、「太离谱了,吿他」。
对此,留言串中,中坜分局回应,「本案詹女行经中坜区新兴路一带,为本分局治安要点路段,警方依据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条第1项第6款规定,对其查证身份,并依据第7条相关规定,为查证人民身份,得采取相关必要措施,本分局员警在指定路段依法发动盘查并告知拦查事由,过程中詹女不但拒绝提供人别资料供身分查证,更以言词辱骂执勤员警,经多次警告无效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并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