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光电政策破功? 国土署:稳健推动 适时检讨
经济部与内政部协力,将经济部辖下产业园区厂房的屋顶,列为太阳能光电的设置点,并融入新的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政策。(图/本报资料照片)
政府推动屋顶光电政策,遭环团批评「大破功」,国土署今(13日)强调,根据近5年全国使用执照核发统计,屋顶面积1000平方公尺以上建筑物占总发照量约6%,占全国新建物屋顶面积总量比例的60%,其余40%为低楼层或透天厝建物,推动能源转型必须逐步稳健推动,后续也会视政策执行情况适时检讨。
为了持续增加国内再生能源的供应来源,经济部修正《再生能源发展条例》要求一定面积的屋顶要设置太阳能光电设施,内政部国土署12日召开「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具体措施研商会议,针对《再生能源发展条例》进行条文讨论。环保团体痛批,依目前面积300坪以上的新建筑物才要增设,相当于94%的建筑物都免装,批评政策破功。
国土署表示,环团的说法并非完整事实,依照目前草案的规划,初期将以屋顶建筑面积达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先行推动,凡是达此面积之既有屋顶与新建物都需设置,估计年发电量效益约17万千瓦,相当于1年5万户的住家用电。
此外,国土署强调,内政部政务次长董建宏今年9月也拜会经济部次长连锦漳,就经济部所辖相关产业园区厂房屋顶太阳能光电设置情形,进行意见交流。经济部对其所辖管之工业区、产业园区内之厂房建物,会将太阳能光电列为优先推动项目,齐力推动国家能源转型政策。
为扩充国内再生能源的供应,国土署表示,将持续召开「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具体措施研商会议,在兼顾国人居住环境及品质的前提下,续推相关配套政策。
截止目前为止,国土署已邀集相关部会、环保团体、光电、建筑师等公(协)会,就「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标准(草案)」召开8次会议,持续讨论「适用之建筑物类组、规模、申请流程、职业安全、立面折减系数」等规范,将会提出务实可行方案,让国家能源转型政策继续往前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