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干达难民来台7年无身分 移民署回应落实不遣返原则

移民署9日表示,因我国尚未立法通过难民法,A女已提出陈情案,现正由相关人员协处中。(移民署提供)

监察院8日因乌干达难民来台7年无身分,要求行政院检讨改进,移民署表示,该名寻求难民庇护的A女,已提出陈情案,现正协处中。但现行难民法草案尚未完成法制作业,移民署已经多次派员前往关怀,并致赠生活、防疫物资,表达关心之意。

监委调查报告指出,A女因国情关系逃离乌干达,2015年7月探亲名义来台,然因我国迄未通过难民法,也无实质的认定难民审查机制,经过人权团体的奔走,以不遣返原则处理,至今滞留台湾第7年,仍无法取得居留身分,无法工作自立,也无劳健保保障,全仰赖NGO团体接济。

移民署9日表示,因我国尚未立法通过难民法,A女在台期间已有生涯规划,符合现行法令申请居留事由,且已提出陈情案,现正由相关人员协处中。至于监察院调查报告中,「外国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办法」修正草案,已在6月13日修正施行,未来将有助于落实不遣返原则。

移民署强调,难民法草案历经立法院第6至9届审议未获通过,现行如遇寻求庇护个案,将会同相关机关以个案方式,参酌国际惯例、人权两公约及国内相关法律规范等层面,整体审酌后给予当事人适度协助,并依不遣返原则,不会将当事人送返至可能遭到酷刑或不人道待遇的国家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