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金门翻船变翻桌

(图/本报系资料照)

14日发生的陆籍渔船在金门海域翻覆造成2人丧命事件,造成大陆民间愤慨之气四起。尽管内部对台民怨压力山大,但检视陆方国台办说法,不能说没有善意,我方政府应适切回应并做出行动,方为良善解决之道。

首先,必须认知到陆方在初始并未否认我官方进行驱离的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其抗议用词是「粗暴驱离」的手段不洽当性,亦即对于台湾方面片面划定的禁止、限制水域表达了暗示承认的立场。

然而事发后,陆委会的官方说法是「我方依法执行职务,过程并无不当」,将事件定义为依法行政所造成的意外。只能说,在两岸关系正常交流时期尚可为之;如今随着赖清德的当选,致使其官民对台态度日渐被高涨的民族主义所影响,我方说法稍有不慎,即可能点燃对岸积压数十年的统一情绪,而目前陆委会的说法就具有高度政治风险。

日前就有论者提醒,陆方即可能一改过去默认金厦小中线的态度,公开否认我方片面划定的禁止、限制水域的合法性。可惜陆委会并未对国台办释放的政治讯息加以善意理解并做出回应,在国台办17日的声明,已增加了金厦海域是两岸渔民自古以来的传统鱼场、根本不存在禁止、限制水域的政治表态。

简言之,仅因我方不愿在事发伊始就采取更具善意的态度,让大陆官方没有更好的方式因应目前陆方民间对此事的汹涌民怨,致使我方继丧失两岸政治默契下的台海中线后,进一步被划去金厦水道的小中线,政治损失不可谓不小。

事实上,绿营人士至今仍纠结台海中线或金厦中线的执法合理问题,不啻是一种愚民且自欺欺人的说法。不论依据国内法律或国际法律,都不存在所谓的台海中线或金厦中线的合法性,皆是台湾方面方便行政管理或执行官方任务片面订下的规则。

以金厦小中线而言,我方至今未依法在金马地区划定领海基线,而是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划定禁止、限制水域,其在法理上同样也默认了金厦之间没有国与国之间领海范围的问题,仅是我方便于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管理而设。

更何况,两岸从来没有签订渔业协议、执法范围协议,甚至是停战协议,于法理上不能说陆方没有进入金门海域的合法性,惟是基于政治现实予以尊重我方做法而已。

事件至此我方不应一再误判形势,将标准的「政治事件」当成法律问题来解释与解决。不妨比照2008年钓鱼台联合号撞船事件日方最终的处理作法,放弃一开始采取坚持合法执行驱逐业务的立场,也未以钓鱼台是日本领土为由拒赔,而是务实地由海上保安厅发出与联合号船长方面的「和解」,支付「赔偿金」给船长。

日方放弃无谓的政治对抗,赶紧让突发事件落幕避免事态升级,难道不是我方处理此事最好的借镜,如果连日方都可以实质搁置主权承认问题,先赔钱了事再说,我方不妨引援,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民间性质的中间机构,由其转交我方带有致歉性质的慰问金给家属,好满足国台办提出的解决方案,让事件早日回归单纯的意外。

否则,历史上有名的突发船难事件,最终升级成战争的案例不在少数。英法联军之于亚罗船事件;八瑶湾事件之于牡丹社事件;之前知名电视剧《斯卡罗》之于罗发号事件,斑斑可考。将此当成缓和两岸关系恶化的机遇,才是民进党政府负责任的作法。(作者为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