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减碳 环保署:碳费先行稳健实施碳交易
环保署强调,碳定价目的在促进减量,ETS或自愿减量机制会有排放额度或减量额度的交易,但不是以投资为出发点。我国正在办理「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修法工作,将采碳费先行,搭配自愿减量额度交易,务实推动减碳。
根据世界银行2022年报告,全世界现有71个碳定价机制(含已实施及即将实施),其中37个属于碳税类型,34个属于排放交易。去年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第26次缔约国会议(COP26)虽完成巴黎协定第6条有关国际合作碳交易相关运作条文,但各国均以推动其国内的减量工作为主。另国际现有碳交易市场仍多属于自愿性,提供企业交易取得减量额度来抵销其自身的排放,此类交易市场目前并未被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或主要国家政府采认为履行法规责任的一部份。
环保署所研拟的「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已于今年5月11日及12日经立法院6个委员会联席会议审查完竣。环保署将积极向立法委员说明,争取其支持,早日完成修法,以利推动温室气体减量工作。
环保署说,衡酌我国排放结构特性,修法通过后,将依排放量规模分阶段对温室气体排放源征收碳费,并结合企业提出自主减量计划,符合指定目标适用优惠费率;同时鼓励大排放源(碳费征收对象)带领小排放源或小排放源自愿执行温室气体减量措施,其所产生之减量额度可以移转、交易或拍卖,以经济诱因加大减碳力道。
环保署表示,各国为达成净零排放目标,无论是私部门企业或是国家层级,都以减少本身或国内温室气体排放量为优先,购买境外减量额度(常被称为碳权)抵销排放量不会是优先选择,否则无法掌握研发、示范及部署减碳技术先机,将失去在减碳路径上创造经济价值的机会。
我国今年3月30日发布「2050净零排放路径」,已将「绿色金融」列入净零排放路径的十二项关键战略之一。金管会在今年9月再提出「绿色金融行动方案3.0」,该方案的愿景为「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净零转型」,推动金融业了解自身及投融资部位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形,促进金融业主动因应及掌握气候相关风险与商机,持续推动金融业支持永续发展并导引企业减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