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台商没戴口罩到金巴黎2小时 法务部凌晨急回应:严办!最重判3年
▲高雄市左营一名50多岁男台商22日明知身体不适,第一时间却隐匿旅游史,还跑去「金巴黎」舞厅寻欢,让业者紧急进行消毒工作。(图/记者吴奕靖摄)
法务部今天(26日)凌晨表示,有关某确诊武汉肺炎的男性台商,未配合防疫措施,仍出入高雄某舞厅,可能造成他人遭受传染或疫情蔓延之危险,恐涉刑责,法务部已要求检警依法严办。法务部呼吁罹患武汉肺炎民众,应确实遵行主管机关防疫指示,以免触法,否则可处最重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
法务部说,上述个案因涉有《传染病防治法》第62条罪嫌,高雄地检署已启动查缉民生犯罪联系平台,由该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卫生局组成联合专案小组,并指派一位主任检察官负责,即刻启动侦查,依法究责。
法务部再一次呼吁全国民众,为有效遏止中国武汉肺炎疫情对国内影响及蔓延,应依卫生主管机关指示做好防疫措施;若明知自己罹患武汉肺炎,不遵行主管机关指示,例如违反应居家自主管理或隔离或其他防疫措施之相关指示,仍恣意出入各场所,致传染于人者,将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62条规定,可处最重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
▼「金巴黎」舞厅业者进行消毒。(图/记者吴奕靖摄)
法务部说,故请明知自己已罹患该传染病民众,务必遵守主管机关指示,否则非仅处以行政罚锾,检警机关亦将依法从严诉追刑事责任;希望全国民众一起提高警觉,并发挥道德勇气,对于罹患武汉肺炎之个人,应协助规劝遵守相关防疫指示,若发现故意违反规定者,并请随时通报卫生主管机关或检警机关,让他们一起守护国人的健康,及时阻绝疫情的蔓延。
高雄市左营一名确诊武汉肺炎的50多岁男台商,22日明知身体不适,第一时间却隐匿旅游史。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表示,该台商22日下午4时至6时曾出入苓雅区金巴黎舞厅(店面招牌:金芭黎),且全程无配戴口罩。事后,一名舞小姐出现喉咙痛、呼吸不顺等症状,打电话询问,对方才坦承「我得武汉肺炎了」。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发言人庄人祥25日表示,已请法务部、警政署介入调查,未来一律严查类似状况。而高雄市卫生局也开罚台商30万元,为武汉肺炎疫情以来的首例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