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億男婚姻無效後龐大遺產如何繼承? 律師分析4結果

台中赖姓高中生继承5亿元遗产不久即坠楼身亡,同婚的夏姓地政士助理被控谋财害命,攸关5亿元继承问题,台中地院今判2人婚姻无效,夏男拿不到遗产;至于赖的母亲国籍仍不明,律师分析关键在于赖母有无大陆地区人民身分,将直接影响继承全额,或只有200万元。

台中地院民事庭今下午宣判,判处赖男、夏男依「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第2条之永久结合关系无效」,等同婚姻无效。

曾任家事庭法官的律师陈清怡表示,继承权与国籍无关,赖男生母依民法第1138条仍具有继承权,但继承数额会因生母身分而有不同,报载赖母仍在尝试取得台湾身分,目前仅能基于假设情形,提出四种继承可能性。

陈清怡说,若赖母具台湾人身分,因夏男已非赖男的配偶,就没有继承权,此时赖母就能取得赖的全部遗产。

反之,赖母经认定为大陆地区人民,其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67条第1项规定,仅得在200万元范围内继承财产,意即只能继承200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赖男扣除200万元由母亲继承,剩余数亿元遗产,则归由后顺序的继承人,即赖男生父的其他子女(赖男血缘上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由于目前仅是台中地院一审判决,夏男仍可上诉;陈清怡表示,假设判决逆转改认定婚姻有效、赖母具台湾人身分,此时夏男、赖母就各可分得赖男遗产2分之1,而若赖母为大陆地区人民身分,同样只能继承200万元,其余遗产归由同顺位的夏男取得。

赖男的母亲(中)是否为大陆地区人民身分是关键,将直接影响继承全额,抑或仅能继承200万元。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