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教练爱吃嫩妹 骗裸照再拍片
施姓武术教练因拍摄裸照威胁少女并性侵,士林地院9月依强制性交等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士林地检署日前从手机影片发现另外一名被害人,再度依法提起公诉。(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在国中、国小教武术的施姓教练,利用IG认识未满14岁的少女,先诱使少女传裸照给他,再以散布照片威胁强迫发生性关系,事后施狡辩2人是男女朋友,双方合意性交,实则一边性交一边录影,再成为要胁的影片,士林地检署侦结,依加重强制性交罪等罪提起公诉。
20多岁的施姓男子,今年7月间在网路上以化名,诱使涉世未深的少女出门,还1人分饰2角,化身女子要替被害女子介绍同姓女友为由,并强拍性爱影片,过程中要求被害少女说出「我很骚」的话语,今年9月士林地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现仍在高院上诉审理中,施遭羁押看守所至今。
士林地检署后续从他的手机内,发现还有其他被害人影片,又清出另一名未满14岁的少女,因为心生畏惧,今年2月间配合施男2次邀约,相约汽车旅馆、至善路的便利商店厕所发生关系。
施男以惯用手法「不配合就要散布裸照」恫吓被害少女,但少女不得已配合,又被2度恫吓要散布裸照,就像是永无止尽的漩涡纠缠少女,检察官传唤施,他竟辩称「我们都是单身,想要交男女朋友,做正常男女朋友的事,录影时被害女子没说什么。」
检察官以违反本人意愿拍摄猥亵影片、强制性交、恐吓等罪提起公诉,并建请法院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