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金融监管局石富覃:16个“白名单”项目已累计放款17.2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希 北京报道
11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西藏金融监管局参加了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新闻发布会,围绕落地落细中央新增金融政策,介绍了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大力开展金融支持促消费行动等方面情况。西藏金融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石富覃出席发布会并答问。
据介绍,在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西藏金融监管局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并决定推出“两项制度”,采取“两大行动”,其中“两项制度”是主办行制度和服务专员制度;“两大行动”是首贷户提升行动和信用贷提升行动。
在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方面,西藏金融监管局联合住建部门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白名单”机制。机制高效运转以来,目前已形成16个“白名单”项目,推送融资需求33.2亿元,已实现贷款投放10个项目,累计放款17.2亿元,保障房地产企业建成房子、建好房子,有效保障广大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切身利益。
此外,石富覃介绍,在鼓励消费供给侧优化升级方面,西藏已推出“雪域兴农E贷”“大美西藏·基础产业贷”“藏宿E贷”等产品,聚焦牦牛、藏香猪、藏鸡、藏药材等西藏特色农牧业,为农户、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济体,以及在藏民宿经营者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改善基础设施等。
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融资难和信贷覆盖面不足是西藏小微企业融资较为突出的问题。石富覃介绍,西藏金融监管局从建立新机制和优化好政策两方面入手,落实好中央政策,打通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和卡点。
一是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据悉,西藏金融监管局会同自治区发改委等11个部门,建立区市县“三级协调”工作机制,联动各级部门和银行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深入走访企业、摸排资金需求,形成资金需求“推荐清单”。要求主办银行调集全行资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收齐企业申请材料30日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
同时,西藏金融监管局决定推出“两项制度”,采取“两大行动”。其中“两项制度”是主办行制度和服务专员制度,即每一家小微企业至少有一家银行开展贴身服务,每一家小微企业在一家银行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开展贴身服务;“两大行动”是首贷户提升行动和信用贷提升行动,即给过去没有贷过款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提升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二是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据介绍,西藏金融监管局从三个方面对续贷政策进一步优化。一是扩大续贷对象。将续贷对象由原来的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二是调整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企业的贷款办理续期,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减轻风险资产压力,鼓励银行多放贷。三是完善尽职免责机制。细化尽职免责情形,打消信贷人员开展中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顾虑,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
“普惠和小微金融服务一直是金融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我们专设了普惠金融处,将普惠金融列入重点工作事项,对机构的普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督导,要求普惠金融在贷款余额和新增户数上高于信贷平均水平,并将普惠金融、支农支小作为银行机构主责主业的必答题,做到又普又惠、好用不贵。”石富覃表示。
已形成16个“白名单”项目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西藏金融监局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用好用足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
一是满足房地产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据悉,该局联合住建部门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白名单”机制,重点将符合条件的在建已售但难交付项目纳入项目融资“白名单”。机制高效运转以来,目前已形成16个“白名单”项目,推送融资需求33.2亿元,已实现贷款投放10个项目,累计放款17.2亿元,保障房地产企业建成房子、建好房子,有效保障广大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切身利益。此外,该局会同人民银行西藏分行印发通知,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及经营性物业贷款有关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
二是满足“白名单”扩围增效需求。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将新增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纳入“白名单”:一个路径是房地产项目公司可直接与金融机构对接,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在审批放款后通过备案流程纳入“白名单”;另外一个路径是房地产项目公司也可自愿向城市协调机制申报,城市协调机制对项目进行审查推送,主办银行进行信贷评审。
三是满足“白名单”项目质量需求。指导银行机构为“白名单”项目单列授信额度,单独建账核算、封闭运作管理,资金分配和调剂更为灵活,贷款支持更有保障。坚持“成熟一个,推送一个”原则,加大“白名单”项目把关、推送、问题项目修复以及贷款投放力度,不断完善项目管理、防止贷款违规挪用。
四大举措助力促消费惠民生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据介绍,西藏金融监管局结合自治区开展的“冬游西藏”、消费补贴、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常态化行动,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助力促消费惠民生。
一是鼓励住房消费。该局会同人民银行西藏分行印发通知,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批量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明确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不区分首套、二套及以上)统一按西藏优惠贷款利率执行。会同住建厅出台政策,取消个人在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限制,提高住房以旧换新贷款额度,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是鼓励汽车消费。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指导银行机构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期限和金额,鼓励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加大对“二手车”市场的金融支持力度,适当减免提前还款违约金。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畅通投保渠道,提升理赔时效,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
三是鼓励金融产品守正创新。聚焦人民群众日常的物质和文化消费需求,落实好信贷补贴惠民政策,支持在藏消费。引导各银行机构推出线上+线下消费贷款产品,可支持包括住房装修、旅游、购物等一切具有合理用途的消费贷款场景,可采用按月付息、分次还本的灵活还款方式;推出“牦牛贷”“啤酒贷”等贴近群众生活的特色产品,可以通过与超市、餐饮商家、服装店、宠物用品店、美容美发店等合作刷卡的方式,使用特定信用卡、社保卡消费,提供折扣优惠,进一步刺激消费,激发市场活力。
四是鼓励消费供给侧优化升级。指导推出“雪域兴农E贷”“大美西藏·基础产业贷”“藏宿E贷”等产品,聚焦牦牛、藏香猪、藏鸡、藏药材等西藏特色农牧业,为农户、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济体,以及在藏民宿经营者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改善基础设施等。会同财政部门,加大国家助学贷款的支持力度,提高额度和降低利率;会同医保部门,推出使用医保资金购买商业保险政策,盘活个人账户资金,满足干部职工多元化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