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有人担心中国《国家情报法》 耿爽:到底有没有细读过?

大陆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图/大陆外交部)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外交部2月19日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道,「一些媒体出于对中国国家情报法》第七条有关规定的担忧,认为西方国家应该对华为技术和设备采许限制措施,以防患于未然,你对此有何评论?」大陆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回应,「我不知道那些指责这部法律的人,到底有没有真正仔细阅读过这部法律的条文?希望他们能够全面看待、准确理解这部法律,而不是片面解读、断章取义。」

据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消息,在记者会上有媒体问道,「我们注意到,近来一些媒体不断引援西方国家安全机构表态来报导华为公司,一方面指出,美国及其盟友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拿出华为配合中国政府展开网路窃密』的真凭实据;另一方面则认为,出于对中国《国家情报法》第七条有关规定的担忧,西方国家应该对华为技术和设备采取限制措施,以防患未然,你对此有何评论?」

▼华为近来受许多国家打压。(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对此,耿爽表示,「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你提到的这些媒体主要是指西方国家的一些媒体吧(记者点头)」,「我们对于这些媒体在报导中承认美国等国家自始至终也没有拿出华为等中国企业参与所谓网路『窃密』的证据表示肯定,这是一种客观态度;对于报导中有关中国《国家情报法》的质疑,我昨天已经全面介绍了中方的立场,今天就不展开说了,你可以上网查阅。」

耿爽指出,「这里我只想强调一点,中国《国家情报法》第七条确实规定,『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情报工作秘密』;但接下来的第八条也明确规定『国家情报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我不知道那些指责这部法律的人,拿这部法律第七条说事的人,到底有没有真正仔细阅读过这部法律的条文?希望他们能够全面看待、准确理解这部法律,而不是片面解读、断章取义。」

耿爽表示,「我还想说,中国其他法律对于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包括数据安全和隐私权利,也作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都适用于国家情报工作;我们希望有关方面不要对这些规定选择性失明或失聪,能够摘下有色眼镜,停止有罪推论,客观公正地看待中国企业正常的商业活动。」

最后,耿爽表示,「还是那句话,我们希望有关国家政府能够真正恪守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为中国企业在当地的合法正当经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