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蓝营女强人李钟桂失智!堂姪照顾失格 北院改派这4人监护

▲李钟桂(左)2013年6月24日,陪丈夫施启扬(中)到总统府,接受时任总统马英九(右)颁授一等卿云勋章后合影。(图/翻摄自总统府网站)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高龄86岁的国民党前副秘书长、救国团前主任李钟桂,因患失智症且无子女,台北地院依她预立的意定监护契约,裁定她由堂姪李绍平担任监护人,李钟桂秘书范姜群丽认为李绍平不适任,提起抗告,北院今(28日)裁定改由律师庄乔汝、会计师钟明桓与李钟桂学生黄荣护、旧属阎冠志共同担任李钟桂监护人,可再抗告。

李钟桂的丈夫施启扬生前担任过法务部长、司法院长,2人无子女,施启扬2019年过世、享寿84岁,李钟桂寡居于北市新光路旧宅,由跟随夫妻俩20多年的秘书范姜群丽、随扈阎冠志轮流陪伴照顾。

李钟桂前年(2022年)4月8日签订意定监护契约并公证,指定李绍平担任她的监护人、范姜群丽担任会同开具财产清册之人,特别约定李绍平代理李钟桂购买或处分不动产,不须经法院许可。

此外,李钟桂同日办理公证遗嘱,将新光路房产遗赠给她创办的真善美基金会,其他财产包括大陆地区不动产,在她过世后扣除一切税捐费用,如有剩余,全部遗赠李绍平,并指定李绍平、阎冠志与范姜群丽为共同遗嘱执行人。

李钟桂随后于前年11月10日,经台北荣民总医院鉴定有失智症,李绍平声请监护宣告,北院去年(2023年)4月10日裁定李钟桂受监护宣告,依意定监护契约由李绍平监护。

由于李钟桂名下财产甚多,李绍平与范姜群丽等人意见不合,还衍生出刑事诉讼。范姜群丽提起本件抗告指称,李绍平过往没参与、陪伴李钟桂生活,不熟悉李钟桂作息、病情与医疗,显不适任监护人,且李绍平对李钟桂的照护与管理财产方式,违背李钟桂预立遗嘱内容,应由法院依《民法》第1113-4条规定重新指定监护人。

法官调查认为,李绍平明知台大医院医师曾表示在聘请专业护理师看护下,愿配合提供李钟桂周末居家服务,前年11月却以台大医院无法跨区服务等理由,迳自将李钟桂安置到自己母亲的北市民生东路住家阁楼,今年(2024)年7月底,再将李钟桂移居到北市内湖区购置的新屋。

法官认为李绍平不懂失智症患者照护需求,接连搬家使李钟桂须一再重新适应陌生环境,且让李钟桂长时间在家看电视,没安排李钟桂从事过往兴趣,或外出接触人群减缓失智,也没按照医嘱让李钟桂到户外活动多晒太阳,长达1年9个月期间造成李钟桂迅速退化。

此外,「遗赠」依法须在立遗嘱人过世后才生效。法官指李绍平迳自卖掉李钟桂遗赠给基金会的新光路房产,已违反遗嘱,且新光路房产是李钟桂与丈夫同住数十年旧宅,有祖先牌位、各类国家勋章授奖、和国内外贤达合影照片、亲友礼物及著作等,不只是充满回忆与历史纪录的「家」,也是毕生心血与安身立命之地。

法官指李绍平仅将新光路旧宅几幅画作带到内湖新屋,其余旧物另租新北市五股区仓库存放,祖先牌位安置在北海福座,使李钟桂无法重返熟悉环境受照护、身心影响至为深远且难以回复,李绍平仅在意自己是否方便,没考量李钟桂身心需求,已对李钟桂不利,显然不适任监护人。

法官认为现阶段应由多人针对李钟桂不同的监护事务分工,为李钟桂谋得最大福祉,考量李钟桂财产范围甚多、还有若干诉讼进行中,因此选定律师庄乔汝、会计师钟明桓针对李钟桂的财产管理及处分事项,共同执行监护人职务。

至于黄荣护为李钟桂学生,现任真善美基金会董事长,和阎冠志长期陪伴李钟桂,熟稔李钟桂状况,也有照顾李钟桂的能力与意愿,法官选定黄、阎2人执行李钟桂护养疗治及其他生活事项,此外,若能有熟人适时探视,有利于延缓李钟桂失智退化,法官指定庄乔汝安排协商探视事宜,以免频率过密造成李钟桂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