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子法嚴管人頭戶 警看衰成效
洗钱防制法子法三月一日正式上路,金融机构等相关业者可暂停或限制人头帐户全部或部分功能,或迳予关闭。本报资料照片
洗钱防制法处罚人头户去年施行,关于告诫新制及无正当理由交付、提供帐户罪施行后,一律由警方裁处告诫;另就卖帐户、一行为交付三个以上帐户、或告诫后五年内再犯者,科以刑责。
子法重点在于受裁处告诫的行为人,帐户功能将受影响至少五年,已开立或新开立的帐户,自告诫当日起五年内,银行可视情节轻重,施予暂停、限制、迳予关闭等程度不一处分,大大限制帐户使用功能。
不过,摊开警政署统计资料,从去年六月发出告诫书迄今年一月为止,将近八个月的时间,有超过一万两千人收到过告诫书,但诈骗案发生件数却无明显下降。
基层检察官认为效果尚待观察,因为子法上路后,可解决交付帐户只有被「告诫」,不痛不痒的问题,若帐户功能受限制五年,相信民众会有感。
一名张姓警官表示,告诫书成效有限,因为诈团源头没有消灭,告诫书只是增加诈团找新人头的时间与金钱成本,对管控人头帐户帮助不大。
张姓警官说,目前诈团仍在网路刊登偏门广告或工作,欺骗民众交出双证件或银行帐户,告诫书的作用,只是让过去一再成为人头帐户的民众,不再能够当人头,不过由于告诫书是由警方执行,倒是增加警方不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