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令员警遇抗争推挤就假摔 警遭法院打脸分局长惨丢官

警政署惩处时任分局长的洪文宏。(警方提供)

洪姓员警以高举左臂且横向张开右臂方式极靠近被告,被告拿着陈情书之左手向洪员胸前方向做出推的动作,洪员向后倒。(摘自判决书/谢琼云彰化传真)

彰化县警局2019年11月10日执行处理聚众活动勤务,时任员林分局分局长洪文宏于勤前教育时指示不当,对黄姓退警以现行犯逮捕、妨害公务罪移送,经彰化地方法院判决黄民无罪。警政署今表示,本案经查分局长洪文宏处理程序有违本署处理聚众活动「保障合法、取缔非法、防制暴力」的基本原则错误指示,伤害警察执法形象至巨,由连江县警察局督察长改调本署保安警察第二总队秘书主管职务

退休警员黄锡富因反对年金改革,前年多次向蔡英文总统车队陈情抗议,发生推挤遭法办,彰化地院审判长简玺容勘验警方37支密录器摄影机影像,发现分局长竟指示现场员警被推挤就顺势跌倒,以便将陈抗者依现行犯逮捕。

判决书中痛批来自高层的指示和压力,伤害了基层员警及国家的执法公信力,判决黄男无罪。但也提醒基层员警,应恪遵的对象,唯有「国家的宪法法令」。

本案引发员警假摔争议,被法官痛批。警政署督察室指出,将持续向各级警察机关宣导,应恪遵处理聚众活动之基本原则,采取合法作为,以保障人民意见表达自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