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学理快评》苏贞昌奏起台湾悲歌
「民间反瘦肉精毒猪联盟」发言人李建诚高举「No Toxic Pork」反毒猪毛巾,在苏贞昌凤山场被警方驱离出去。(袁庭尧摄)
「身为台湾人,却无法为台湾尽力的悲哀,这就是我所谓的生为台湾人的悲哀」,前总统李登辉于1994年对司马辽太郎如是说。
27年过去,台湾经历了无以计数的大小选举、公投、补选……,一个成立已达110年的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笑傲于开创了全球华人世界——最自由、最民主与繁荣的台湾,竟也出了一个手举说明指示用长条棍,透过高分贝麦克风,鼓噪全场民众:「大家一起用掌声把他『赶』出去」的行政院长苏贞昌。
悲哀!苏贞昌要全场一起「赶」走的,不是个反对党党员、共产党员,不是他口中的「袂见笑」、更不是「吵死了的暴力份子」,而只是一位双手撑开「No Toxic Pork」短巾,口喊「不吃疯猪肉」的台湾人李建诚!而李建诚于前(20)日的挂彩溅血,除了是李建诚「身为台湾人,却无法为台湾尽力的悲哀」,也是台湾悲歌的再次奏起!
2018年9月23日,新北市瑞芳区龙山里长兼反深澳燃煤电厂自救会长陈志强,「彬彬有礼」地以「报告市长」四字启口,「请求」时为「一介平民」的苏贞昌,愿意接下他准备的「自救资料」。然从全程影像记录中,显现的却是苏贞昌重力拍打、拉扯、抛甩,以及架拐子……等,由「的确有感」的陈志强,亲口指述的「粗暴行为」!
李建诚的口喊「不吃疯猪肉」、陈志强的递交「自救资料」,与早在《周礼》记载的「肺石听辞」、「路鼓之制」,以及其后的「登闻鼓」、「鸣冤鼓」,或是影视节目中常见的「拦轿申冤」、「拦驾告状」一致,若非万不得已、走投无路,没有人会选择被极权统治者厌恶的「直诉」。
单以苏贞昌不喜欢立委郑正钤提到的清朝为例,在《大清律例·刑律·诉讼》里,打击越级上访的「越诉」条目,就有27条规定之多,比打击「诬告」的26条规定还多了1条,而维护告状人权利的「听讼回避」规定,却仅仅只有1条。
问题是:台湾既为全球华人世界——最自由、最民主的典范,且自2000年起,已二度执政的「民主进步」党,怎么甩得开由自己强行拉起的陈志强之手,却甩不开「反民主进步」的「粗暴行为」?当苏贞昌院长因为立委郑正钤,曾手持矿泉水瓶向他「泼水」,就在国会殿堂上,止不住地开骂郑正钤是「小偷行为、暴力份子」。试问如此,依比例尺度,则苏贞昌对陈志强的「粗暴行为」,以及鼓噪全场:「把李建诚『赶』出去」,又算是「什么行为、什么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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