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变更再征收 北市府多付80%购地金
台北市议会民政委员会19日审查北市殡葬处备查案,动用6708万8000元第二预备金征收私人土地,北市民政局长蓝世聪(左)到场说明。(张立勋摄)
台北市民政局征收第二殡仪馆火化场旁私有土地,议员19日揭露严重违背行政程序,民政局竟先变更保护区为殡葬用地,待土地增值80%才征收,不像以往捷运小碧潭站或北投士林科技园区,皆是以农地征收后再变更,要求市府2周内提出调查报告。民政局长蓝世聪对此回应,尊重议会决议。
北市殡葬处为征收二殡火化场旁3笔私有土地及迁移骨灰坛、神主牌,因为预算编列不足,动用第二预备金6708万8000元支应,报请议会备查。
议会民政委员会昨审查该备查案,议员游淑慧指出,变更后土地增值后再征收,过去很多土地征收案恐怕都会有问题,例如小碧潭站先用农地征收,再变更为交通用地;士北科技园区也是用农地征收后,才变更成科技产业专用地,无法理解市府征收原则,二殡征收案应是市府特例,令人质疑合法性。
殡葬处解释,依北市府办理土地征收标准流程,申请征收前应该先完成都市计划变更,并就征收土地所需补偿金额编列预算,当时二殡案经北市都市计划审议委员会通过,由于预期内政部也会通过,才先以殡葬用地编列征收预算。
议员王浩表示,依规定要先完成都市计划变更才有预算,但征收预算在编列时根本还没确定,未得到合法程序。他认为被征收土地的民众是无辜第三者,老百姓权益不能因公务员怠惰和愚蠢而损失,没有究责前统统不同意,将保留大会发言权。
议员陈政忠说,从法律层面来看违反作业程序,既然地主已将土地过户给市府,他主张通过预算,但要求厘清征收作业流程;民政委员会召集人、议员张茂楠强调,生米煮成熟饭,市府不能强占民地不给钱,要求市府检讨程序与相关人员责任,2周内提出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