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兵士官假扮按摩师 硬上女网友辩「她有呻吟换姿势」下场超惨
宪兵士官假扮按摩师,硬上女网友还辩「她有呻吟换姿势」下场超惨 。(达志影像)
一名在109年于宪兵某指挥部服役的林姓士官,在网路上认识一名女子后,借机要找按摩师替她按摩,自己分饰两角,假装是按摩师前往女方家中到家服务,在过程中要求女方脱光衣物,随后露出狰狞面目,强制性侵得逞,林男变辩称「她有呻吟还配合变换姿势」,两人二人是情投意合,但一审及二审法官均认为,林男一人分饰两角,硬要约女方按摩,动机可议,因此不采信其说词,判刑3年6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林姓男子于民国109年3月间在宪兵某指挥部担任下士,当时林男透过交友软体探探认识女子小芬后,即以微信暱称「wei」与小芬连络。佯称要请一位按摩师到她租屋处替她按摩,虽经小芬婉拒,但林男仍不断劝说,终获小芬同意。
林男隔日假装自己是按摩师前往小芬家中替她按摩,过程中还要求小芬褪去衣物,然后趁着自己体型优势,将小芬压在床上性侵得逞。
林男开庭时坦承双方发生性行为,但强调两人是你情我愿,还说「小芬有呻吟,也有点头表示同意发生关系,还自己将屁股拱起来,结束后她去洗澡,我不想等太久就先走了。」
而林男的律师也辩称,女方外衣、外裤、内裤都是自行脱去,女方也承认按摩时的姿势与性交时之姿势有所变换,而且案发当日小芬还清洗当天所穿衣物,与一般性侵害案件被害人会保存犯罪迹证有异。
一审时认定,法官认定小芬案发后有受到惊吓且情绪低落,案发隔天就前往医院验伤,符合遭性侵被害人保全证据的情形,且女方事后也向林男、亲友传讯询问并哭诉案发经过。且林若无意犯行,何需一人分饰两角动机可议,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月,但林男不服上诉遭到驳回,维持原判,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