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钻石级保障」!检察官终身职无法汰除 乌龙查案仍月领18万
▲民间司改会之前就曾以行动剧讽刺法官法的「个案评鉴制度」成效不彰,检察官、法官评鉴委员会3年仅各移送7名检察官。(图/CTWANT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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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地检署资深检察官吴志成去年经手侦办移送的案件中,竟有123件遭退件,引起司法界热议,但这样办案品质的检察官就目前现有规定,却无法有效汰除,因为宪法规定,法官具有终身职保障,目的要让法官在无后顾之忧前提下,独立行使职权,避免执政当局借由免除法官职务、动辄干涉司法审判。
至于检察官的部分,根据大法官会议解释,检察官与法官享有同样保障,加上检察官也适用《法官法》,因此检察官与法官成为目前台湾唯二的终身职,被外界认为是「钻石级保障」。
检察官的身分和职务保障很充足,可是不适任检察官该如何退场,依照现行制度,其实存在很大漏洞,例如敬业精神不足、结案品质不佳的检察官,只要不涉及品德操守,就很难列入汰除名单,这些检察官每月最高可爽领18万元,连「职务评定不良好(考绩丙等)」都不容易,再加上不少检察长乡愿,不愿得罪所属检察官,因此以往全国1300余位检察官,每年只有不到1%的个位数检察官考绩吃丙。
虽然今年在法务部长蔡清祥的改革下,提高为21名检察官吃丙,却也只占全体检察官不到2%的比例,若从上述数据来看,这么少的检察官考绩被打丙等,检察官办案似乎应该广受人民信赖。
但根据中正大学犯罪研究中心的最新民调,满意检察官侦查犯罪工作的有52.7%,可是仍有将近一半民众持保留态度,显示检察官要赢得民众支持,还有不少改进空间。以吴志成的状况来说,依现有法令和机制无法对他做出处置,至于未来是否会送交法务部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进行评鉴,并展开惩戒程序,则有待观察。
▲吴志成质疑宜检的主任检察官太轻松,只办理酒驾和过失伤害等简易案件,并指称有主任检察官一人占用两间宿舍,引发检察官间热议。(图/CTWANT提供)
对于吴志成遭退案123件、及连续评定不良好一事,宜兰地检署三缄其口,不愿回应,只强调没有滥权,未来会继续把关。
吴志成本人则表示,他不知道高检署的调查结果,没办法答复记者提问,然后只说「不好意思」,随即挂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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