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装信封」行贿桩脚!北市议员林杏儿获判「当选有效」

市议员林杏儿遭判决当选有效。(中时资料库)

前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国民党士林北投党部执行长曾繁川遭控替北市新科议员林杏儿贿选,士林地检署向法院提请对林杏儿当选无效之诉,检察官也依违反《选罢法》中的行贿罪起诉萧景田、曾繁川,另外收贿的9名里长也一并遭诉。士林地检署今天侦结,判决林杏儿当选有效,但萧景田等人涉违反选罢法部分仍在审理中。

根据检方调查,去年底九合一选举,曾繁川为了帮助同党籍候选人林杏儿竞选,在投票前前往士林、北投区的里长办公室,有些则是在林杏儿竞选服务处内聊天,萧景田拿出林杏儿的竞选文宣寻求支持,同时交付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希望他们能在竞选期间帮忙拉票,让林杏儿能够顺利当选当选。

检方接获情资执行搜索,扣得装有现金的信封,其中被告许姓、黄姓、魏姓、陈姓、陈姓、左姓、周姓、薛姓、张姓、张姓等10人涉犯收贿罪,其中1人因坦承犯行,并缴回犯罪所得,检察官给予缓起诉处分。

检方传唤里长说明,部分里长表示萧景田给钱时说,现金是党部给予的竞选经费,并由他个人出资,林杏儿以证人身分应讯则否认贿选,并称交付现金他并不知情,更没有指使、教唆贿选,去年12月28日检方讯后请回,更对外发声明澄清与贿选案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