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气女星」李伊妍真面目!女版8+9狂飙脏话:他X的 粗俗对话纪录曝光

本刊调查李伊妍在2013年4月间,因工作结识经营演艺公司余姓男子,并成为旗下艺人双方在同年12月底公证结婚,但碍于李伊妍的艺人身分,迟办理结婚登记

2015年1月,李伊妍向余男宣称,她父亲在彰化秀传医院开刀住院医疗费用共17万5千元,医院要求签立本票,在未交付本票前,她不得出境无法出国表演。

余为了筹钱,把车子拿去抵押借款,并透过LINE贴心地问妻子:「不是要拿17万多的抠抠?」李伊妍竟飙出脏话说:「搞得到吗?他妈的」「秀传给老娘警告,没付清本票不给出境,干」甚至还称「当时跟医生吵架」「老娘真想扁那医生」等语。

余男立即备妥现金,在西门町一家牛排馆交给她17万余元,但二人后来分手,余意外得知李曾以相同手法,在2014年12月中旬以同样理由,向当时交往的温姓男诈得15万元,由于涉犯诈欺罪,遭台中地院判决4个月有期徒刑,余才惊觉李伊妍不但劈腿,还把他骗得团团转,气得向警方报案

没想到一告不得了,检警调阅资料,查出李父的医疗费用只有6万6,420元,医院早已同意李伊妍刷卡支付头期款6,420元,剩余的6万元则分10期给付;北检也认定李明知父亲并无急需付清医药费,却让被害人信以为真借钱,因此依诈欺罪将她起诉。

院方审理时,余出庭证称,他和李伊妍办理公证结婚时,李母女儿公众人物,不宜办理结婚登记,否则恐影响知名度,所以双方一直都没办登记,他当时并不知道未办理结婚登记属无效婚姻;后来李伊妍跟他说需支付父亲医药费,医院还要她签立本票,他一度狐疑医院为何会要求病患家属强签本票?但因李不断传讯息催款,他才会想尽办法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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