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探/大同条款新冲击
公司法修正案正式三读通过,将对董监持股偏低、营运绩效不彰的企业将带来警讯,除了大同之外,还将带动哪些公司出现回补潮?
文/黄俊超
继二○○一年公司法大幅修法以来,七月六日三读通过的修正案,成为另外一次公司法的重大改革,包含第九条所谓的「SOGO条款」、第二二条之一的洗钱防制条款与第一七三条之一的「大同条款」,都按照执政党的版本修订,而第二七条删除法人董事与第一九三条之一的普通董事查阅权,则仍将维持现状。
丞相,起风了
针对公司法第一七三条之一,本次修法通过「持股三个月以上、总数过半数股分的股东,得自行召集股东临时会」,被视为是「公司派」与「市场派」大对决!然证交法第四三之五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公开收购持股过半的股东,可以请求董事会召集股东临时会」,造成工商界质疑可能不同调,金管会主委顾立雄表示,两者无抵触,会考虑修证交法与公司法规一致。
政府欲打破家族垄断公司弊端倾向明确,然确保不引发市场秃鹰钱海战术吞下正派经营公司,是第一大难题,不过要能够拿下超过半数的股权,也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资金,人和也是一大考验。第二,经营权更迭的状况恐更加屡见不鲜,公司势必增加更庞大防御成本,是否排挤其他成本有待观察。
第三点,董监事持股偏低,然经营绩效才是未来获利的保证,不如真正落实专业经理人的制度,而非单单取决于投资人资金多寡,否则只拿到壳也没有太大意义;第四,市场派背后资金来源与目的,若为恶意并购或趁机取得关键技术,恐将相对不利于企业甚至国家发展,政府必须肩负起更严格的审核责任。
大同条款很明确就是罢免条款,虽然修法过后仍有诸多疑虑待解,不仅将会为董监事持股偏低的公司,带来极大的警讯,也将大大减少利用少数股权操控公司的状况发生,而百年企业大同首当其冲,面对市场派来势汹汹,经营绩效不佳已是短期内难以改变的事实,巩固筹码的经营权大战一触即发。
大同公司派由林蔚山与林郭文艳领军捍卫,市场派以三圆建设董事长王光祥为首,从千张持股变动来看,去年持股人数骤减,持股比重却反向呈现高度集中,至今年七月初占所有持股八四.三四%,两派持股都有可能超过四成,王光祥曾经公开表态,只要公司法三读通过,将召开临时股东会全面改选董事。
新公司法一七三条之一规定,总数过半数股东可自行召开股东会,持股期间须达到三个月以上,但是就市场派来看,多数是从去年甚至更早就已经布局买进,就算是三圆建设买进时间,也已超过三个月的门槛,不过在六月二十七日股东会上,市场派除阻挡一般视为必过的小型议案展现实力外,尚未有太大动作。
争夺大同经营权白热化
按市场经验,市场派手握筹码,要在今年股东会上取得董监事部分席位应非难事,不过也有可能等待修法过后,再一次性达到「变天」目的,目前双方在争夺经营权,短期内股价应该能有更高的活络动能,或能够成为被动元件之外的人气指标,最后的底牌,应该就是股东临时会的时间点。
依据二○一七年第四季大同公告数据显示,流动资产为八九二.三亿元、非流动资产为一三九三.五亿元,资产总额达二二八五.八亿元,经营绩效不佳与庞大资产,为市场派觊觎的最大因素。流动负债为八八八.六亿元、非流动资产五四九.五亿元,负债总额一四三八.一亿元,每股净值为十二.八元。(全文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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