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年推「專利盒」稅務優惠
香港拟于2025年针对境内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实施全球最低税负制及合格国内最低税负制,势将冲击大型的跨国台商企业;然为鼓励更多跨国企业在香港进行研发活动,香港政府拟于2024年推行「专利盒」(Patent Box)的税务优惠措施。
由于台商西进中国大陆投资,实务上常见利用香港公司做为中国大陆子公司之控股架构,针对香港新税制环境的变革,勤业众信会计师许嘉铭指出,台商应思考于香港落地的合格智慧财产权项目,有否落入专利盒的定义与范围,并于香港进行实质研发活动,再从合格智慧财产权衍生的利润,获得优惠税率减免。
专利盒制度目前已于英国、卢森堡、荷兰等欧盟国家被广泛使用,主要是要求企业必须于当地进行实质研发活动,而产生合格研发支出,进而获得租税上的减免。
特别的是,与营运销相关的智慧财产权,例如商标和品牌名称,并没有被纳入合格的智慧财产权定义与范围内,因此是不符合专利盒租税优惠。
也就是说,企业必须于当地进行实质研发活动,才能获得租税上的减免。若只是形式上的智慧财产权登记安排,是无法取得相关的租税优惠。
勤业众信提醒,2023年以后香港针对「离岸被动智慧财产权收入」已不再豁免课税,所得不落地已经愈来愈困难。
而如企业欲取得无形资产的租税优惠,各国也愈来愈重视跨国企业集团在各该地区的实质研发活动程度,企业应积极调整无形资产布局的方式,不妨以实质性的活动,取代租税目的导向经营,方可因应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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