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公所出纳A钱 乡长不举发遭判囚8月定谳
2018年因议长贿选案遭判刑入狱的归晓惠(右二),2016年担任三地门乡乡长,因包庇乡公所出纳侵占公款27万多元,遭屏东地方法院依直属主管长官庇护判刑1年4月。(资料照,潘建志摄)
2018年因议长贿选案遭判刑入狱的归晓惠,2016年担任三地门乡乡长,因包庇乡公所出纳侵占公款27万多元,遭屏东地方法院依直属主管长官庇护判刑1年4月,高雄高分院改依主管长官不为举发所属人员贪污罪判囚8月,她提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担任议员期间贿选案遭判刑3年2月的归女,在2016年担任乡长期间,乡公所出纳孙女因家庭经济拮据,竟将9笔清洁规费27万1350元侵占入己,另将收受之幼儿园保育费及代办费共计2万多元也挪为私用,孙女侵占部分遭判刑2年11月确定,已入监服刑。
归晓惠知道孙女的犯行后,竟要她先筹措30万元并交予其保管,再命令公所人员制作清洁规费收入明细表,由孙女交回部分公款以弥平帐面,但归晓惠未向屏东县政府政风处或检警机关通报及举发孙女的贪污犯行,后来政风处发现后才调查举发。
高雄高分院考量归女位居屏东县三地门乡乡长要职,且曾任屏东县议员竟在政风处已来函调取资料后,还指示下属重新制作清洁规费、幼儿园保育费及代办费收入明细表,掩饰收纳的犯行,将她判刑8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