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WTO申诉 蔡政府骗很大
(图/行政院提供)
因为无法完成注册登记,台湾多家水产品和食品加工厂商将无法出口中国大陆。一如过去发生的凤梨、石斑鱼等事件,政府宣示不排除向WTO申诉,但不少人怀疑政府没有向WTO提出申诉。经济部澄清,政府9度在世贸技术贸易障碍(TBT)委员会提出「特别贸易关切」,美国、日本、欧盟也同样在会议上要求中国大陆遵循WTO的技术贸易障碍协定。
其实,「特别贸易关切」不等于「向WTO申诉」。「特别贸易关切」是在WTO的TBT委员会上针对其他会员的贸易措施表达关切,该项关切在会议上开放各国与会代表讨论,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讨论。若受关切会员没有提供满意答复,原提出的会员也可持续提出。然而,「特别贸易关切」不能让贸易争端获得仲裁,因争端受损的会员也不能因此采取贸易报复。
相反的,「向WTO申诉」一般会理解为向WTO提起诉讼。当会员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请诉讼后,被告会员应与原告会员进行双边咨商。若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原告会员可提请争端解决机构成立争端解决小组,对该案件作出仲裁决定。若一方不服决定可提起上诉,而上诉机构做成的决定败诉方应该执行,若不执行胜诉方可撤回关税减让作为报复。
回到两岸间的贸易争端,对于去年3月以来各项台湾农渔产品被禁止向大陆出口(包括此次事件),政府虽曾提出「特别贸易关切」,却从未向WTO提出诉讼。根据WTO争端解决资料库,台湾在WTO提出诉讼的案件总共有7件,有3件对印度,1件对美国,1件对加拿大,1件对印尼,1件对欧盟。政府最近一次向WTO提出诉讼的案件是2019年向印度就ICT产品关税待遇提起诉讼,在资料库中,没有看到任何一件向中国大陆提出关于农产品贸易的诉讼案件。
当然,如果政府真的采取诉讼途径,也无法上诉。因为美国拒绝任命法官,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上诉机构已无法运作。对此,欧盟和中国大陆等20余个会员国另外成立「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比如澳洲和中国大陆间的贸易争端,以及欧盟就中国大陆制裁立陶宛一案,目前都经由这个「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进行审议。很遗憾,台湾没有加入这个机制。鉴于两岸间庞大的贸易量和极不稳定的政治关系,这个管道对于保护台湾的出口厂商甚为重要,政府不参加这个机制是极为愚蠢和不当的。
简而言之,提出特别贸易关切不等于向WTO申诉,过去政府官员一再宣称不排除「向WTO申诉」其实掩盖了政府在WTO的消极作为,甚至隐瞒了政府不参加「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的错误决定。同时,政府更该向国人坦诚说明政府为何不提起诉讼,对于一再的欺瞒行为向国人道歉。(作者为国立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