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耍脾气躺马路遭碾压?律师:司法机关可依法对父母予以训诫
维度新闻 记者 王林曦
8月12日,有网友发布监控视频爆料称,在广东省湛江市,一位母亲带着孩子过马路时,小孩耍脾气躺在马路上不起来,家长独自离去,随后孩子遭到车辆碾压。
通过监控画面可以发现,起初,家长试图把孩子拽起来好好走路,但孩子并不配合,最后干脆躺在了马路上,见状,家长直接离去。在快走到马路对面的时候,该家长还回头看了一眼孩子的方向,而此时一辆轿车已经朝孩子的方向拐过来。随后,轿车径直行驶,并从孩子的身上碾压过去,家长也急忙跑过来将孩子扶起。
视频发布后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除了惋惜和震惊,不少网友都表示:“想知道司机需要承担多少责任?这位母亲可以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对此,维度新闻于14日专访了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何智娟。
何智娟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应当走人行道,且不得实施妨碍交通安全行为。“视频当中,孩子躺在大马路中间,且在人行道外,明显是违法的,但这么小的孩子在法律上属于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不具有掌握法律的能力。”
因此,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父母作为监护人,不仅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还有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和安全保障的义务,不得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且应当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家长在这种情况下撒手离去,明显没有尽到保护的义务。”
何智娟说:“司法机关是可以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父母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而司机则需要分情况来认定法律责任。”
何智娟表示,视频中,小孩躺的地方离人行道很近。道路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交警部门视案件情况来作出认定。如果司机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客观上确实不能预见或者认识到这里有个小孩躺在地上,如视野盲区等,则司机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司机确实存在疏忽大意等问题,则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