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浮潛業者聯合漲價挨罰 提抗罰遭判敗訴
小琉球21家浮潜业者2021年8月协商共同调涨收费标准,公平交易委员会判定联合涨价,罚每家新台币10万元到15万元,其中7家业者提行政诉讼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败诉。
其中一名提行政诉讼业者黄国荣告诉中央社记者,当时业者已为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情禁带客数个月,疫情趋缓后,业者连署想透过立法委员向卫生福利部陈情重新开放浮潜,提及本来一次带客10人降为5人,因而提高价格,另防疫新增成本如更换咬嘴、酒精消毒也是调涨考量。
全案虽仍可上诉,但黄国荣说,会再与律师与其他业者讨论,如果赢面不大就不上诉。
根据公平会公告,业者彼此讨论交换意见,合意调涨收费标准,而21家浮潜业者为小琉球浮潜服务市场主要供应业者,持续于通讯软体LINE群组讨论维持收费标准,彼此相互监督、确保所有业者遵行,已构成公平交易法禁止的联合行为,裁罚每家10万元到15万元。
根据判决书,业者限制小琉球浮潜服务市场业者自由订价及从事价格竞争的市场机制,消费者利益因业者无法从事价格竞争而减损,足以影响相关市场供需功能,认定公平会裁罚无违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