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潜水客爽摸海龟!一张照片可重罚30万 网怒「关他氧气瓶」
屏东县小琉球海龟生态丰富,每年都吸引大批游客,但骚扰事件也不曾间断。有网友匿名PO照片检举,指一名男游客6日上午在龙虾洞潜水时,在众目睽睽下摸海龟,已经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最重可处30万元罚金。
有网友在脸书粉专「靠北潜水」匿名投稿照片,批评男子不顾周遭眼光,当场伸手触摸海龟,「你教练没有告诉你不能摸海龟吗?」
许多网友看完后,纷纷留言表示,「好没品…」、「价值连城的照片,希望罚款用在海洋保育」、「直接关他气瓶」、「国库入帐30万,刷卡还付现」、「其实教练也只能下水前提醒,有次千交代万交代游客还是摸了,我跟另一个导潜上岸就差没骂脏话,但对方一副无所谓啊,反正没拍到摸的证据。」
据了解,小琉球海龟较亲近人,也易被触摸。在地业者为了维护珍贵的观光财,早有自律共识,会在游客在下水前请教练再三叮咛,因此近年来类似案件已逐渐减少。
不过,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42条规定,骚扰、虐待保育类野生动物者,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
另外,因此致野生动物死亡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