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爆「新北名设计师是小白脸」:名车富婆买给他的 人妻怒告求偿50万
新北市某知名室内设计师隐瞒自己结婚的事实,与前女友花花(化名)交往并同居,还在4年内让对方为自己堕胎2次,之后被法官判赔60万元。由于花花曾在脸书指控设计师的房子是「深坑帝品苑某富婆买的」,还引来网友一起谩骂,让设计师元配不堪其扰,便被其提告求偿50万元,并在4大报、脸书专页刊登道歉启事;不过法官最后判决花花无罪。
花花曾在脸书上爆料设计师的「奥步」,并以「贞操权遭损害」向设计师及其妻子提告求偿100万元;设计师也恼怒反告女方通奸及妨害名誉。法官判决花花可得到60万元赔偿且不起诉;而胜诉后花花仍然持续向媒体爆料自己的「可怜过往」。
设计师当时指控,花花于2人官司期间在脸书贴文,「有人想跟我朋友打听我,好找在法院陷害我的东西」、「就是那个烂人的奥步没错」、「烂人怎么会认错?」等语句,已经损害到他的名誉,因此求偿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并要求花花在四大报、脸书公开道歉。
判决书指出,花花在脸书爆料的内容针对「号称哈佛毕业」的设计师,「明明都要跟人借钱付房贷了,还骗别人说玛莎拉帝是你买的」、「不能说,是深坑帝品苑某富婆买的」、「可是他都说是他自己买的喔」、「你长得像小白脸,但没小白脸命啦」;她还透过影音网站YouTube及《苹果日报》发表 「看那些LINE对话,真的很有『设计感』」、「同居3年竟成小三,怒告感情『设计师』」等影片及报导,更吸引网友留言「陶男老婆是不是神经病」、「男的渣男,男的老婆也不是什么好鸟」等谩骂攻击话语。
面对设计师提告求偿,花花法庭上解释,男方多次传讯息说「不要为了我这个烂人付出了,你值得更好的」,可见「烂人」一词是他自己提出的,难认定是否侵害名誉;法官审酌后驳回男方告诉。
不过设计师之妻也感到「深受其害」,称因为花花及网友在网路上的指控及攻击言论,已经造成她名誉受损,因此提告求偿50万元,也必须在4大报、个人脸书页面刊登道歉启事。花花辩称,当时PO文及回复网友留言十,根本不知道设计师元配身分,而网友留言是自由意志表达,和她无关。
法官认为,花花提到的「玛莎拉帝是深坑帝品苑某富婆买的」,并没有确切指出身分,而称设计师「长得像小白脸」也不足以让外人一看就觉得是在指「元配养小白脸」,而且网友留言与花花无关,便判定元配请求无理,驳回求偿告诉,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