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说「爱死粗粗了」 正宫怒告惨吞2连败

正宫老公小三全裸躺床,却因违反法定程序证据无效。(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台北刘姓人夫蔡姓女子共处一室,遭廖姓妻子找征信社抓奸在床,发现两人全裸躺床,进而报警并查扣床罩送验。廖女丈夫蔡女通奸,但台北地院认为,当时员警令状搜索,违反法定程序,证据无效;此外,蔡女虽曾传「我爱死粗粗了。我好色」、「粗粗…也宠坏我了,征服我」等暧昧言语刘男,但因与抓奸在床时间相隔数月,因此判两人无罪。检察官不服提起上诉,也遭高等法院驳回。

根据判决书,2016年3月初某日晚间,刘男与蔡女共处一室,廖女与征信社人员闯入,征信社人员将刘、蔡压制床上并拿走他们衣物,拍摄其裸体。廖女并报警,警方查扣床罩、毛毯,之后验出精液痕迹

台北地院认为,刑事警察局鉴定结果不得作为依据,而DNA来源很多,像是有细胞留存的体液皮屑口腔黏膜都有可能检测出,且混有不同人DNA的情形很多,很难凭床罩、毛毯就认定两人通奸,判两人无罪。

检察官上诉,廖妻提出丈夫与蔡女的手机通讯软体WeChat及WhatsApp对话纪录截图,刘男说「我的bb,我真心爱妳我,内心好痛苦,好心疼妳。bb,我不能没有妳。bb,不可以放弃我」;

女则回「bb……宠坏我了。粗粗……也宠坏我了,征服我了。Love u」;「粗粗……是我的宝贝欸,别跟我抢,我爱死粗粗了。我好色,我怕粗粗,反应快……带我吃香肠」;「外面风雨交加……我很希望我们在这床上翻云覆雨一起相拥而眠……」等语。

不过高院认为这是2015年9月、10月间的对话,与两人被控通奸的2016年3月5日已相隔数月,难以直接推断两人有性行为。高院认为,相关证明可知刘和廖女超越男女球友」间的正常关系,加上当天又被抓到全身赤裸,可惜证据没有证据能力,难认定两人犯罪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