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人犯法?贵州男子讲笑话把邻居“活活笑死”,警察上门:犯法

“笑死人不偿命”这句话得改改了。

本以为只是一句玩笑话,谁能想到真的有人说笑话就把人“笑死”了的,而且还得给人家赔钱。

人与人相处,讲笑话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一句笑话就把人笑死了,还得赔钱,那谁还敢讲笑话。

笑死人了

周先生和苟先生是邻居,两位都是非常幽默的人。

其实在住进这个小区以前,他们也不认识,但是偶然的一次机会让他们在小区里相遇了。

聊着聊着发现非常投缘,便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他们两个都特别像“老顽童”,经常会讲笑话给对方听。

这一天,也就是2018年2月6日,两人又在小区院子里相遇了。

周先生已经从外面买东西回来了,苟先生刚好路过小区门口的便利店,两人在便利店门口聊上了。

要说他俩见面也没什么正事,就是互相说不说自己搜集来的笑话给对方听。

苟先生说完了之后两人捧腹大笑,等缓过劲来之后,周先生开始“表演”了。

他说笑话不仅用语言,他还会用很多贴切的形容词,到关键时刻还要加肢体动作。

正是因为他说得太好了,把苟先生逗得前仰后合。

本以为这和往常一样,大家一起笑笑就各自回家了。

没想到苟先生笑着笑着就蹲下了,还没等周先生问他怎么样了,他就已经支撑不住躺下了。

周先生见情况不对便没有久留,直接把苟先生丢在这里,自己回家了。

好在他们是在便利店门口聊天的,便利店的人看有人躺着没人管,赶紧出来查看。

这一看不要紧,苟先生躺在地上已经没有知觉了,根本叫不醒。

店员见状也不敢耽搁,马上打了急救电话等救护车来,大家也不敢随便挪动苟先生。

没过一会儿,警察、救护车、苟先生的家属都来了。

不用拉去医院抢救,医护人员直接宣布苟先生已经死亡。

对于这样的突发情况,家属心痛万分,也很不理解。

自己的家人只是出来溜达一圈,什么都没干,也没遇上坏人,怎么突然就身亡了呢?

这时警察通过监控调查才发现,原来苟先生出事之前还见了另一个人。

要赔钱

很快,警察找到了这位周先生,开始询问他们之间聊了什么。

得知苟先生的死讯,周先生也觉得难以置信。

因为他们只是互相讲讲笑话而已,怎么还能闹出人命呢?

当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还觉得委屈呢,怎么搞得好像自己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了一样。

他觉得自己无辜,苟先生的家人可不这么觉得,人家认为苟先生的死亡一定和他有脱不开的关系。

但是监控上看得清清楚楚,他们之间没有冲突,就是很正常地在聊天。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只有一个办法了,那就是尸检。

没想到这尸检还真发现了非常有用的线索,原来苟先生患有冠心病。

都是因为冠心病才导致他呼吸衰竭,才死亡的。

但是,说到底他的冠心病发作还是和周先生有关系。

要不是他讲那么好笑的笑话,导致苟先生情绪波动过大,也不会产生这样的悲剧。

所以,周先生也算是间接性“害死了”苟先生。

本来讲笑话是想让大家都开心的,没想到一个小意外,导致两家都不开心了。

苟先生的家属失去了家人自然非常伤心,也想让“罪魁祸首”给个说法。

这么一看周先生也很冤枉,好好的聊聊天怎么就这样了呢?自己还被扣上了“涉嫌过失杀人”的罪名。

鉴于周先生并不知道苟先生有冠心病,给他讲笑话的动机也是好的,并没有犯罪的理由。

他的做法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在双方部门的调解下,周先生给苟先生的家属赔偿六万块,这件事就算结束了。

其实整件事情中,周先生唯一做错的点,就是苟先生倒下之后,他不该一走了之。

就算只是邻居大家也认识这么长时间了,再怎么样也应该帮忙叫个救护车吧。

你俩聊天聊得好好的,人家躺下了你直接回家了,这未免有点太不近人情。

其实除了“笑死人”要赔钱,“气死人”也是要赔钱的,还有同桌喝酒的,一个出事一桌都跑不了。

“连带责任”

这不,郑州的邵女士,她的儿子本来好好的,但是年纪轻轻就猝死了。

她实在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要一探究竟。

查了儿子的手机她发现,儿子的“女友”经常骂他,而且骂得非常难听。

两人作为情侣,这个女人骂人的时候竟然用“你咋不死”这种恶毒的话。

邵女士看见这种聊天记录就像抓到了救命稻草,直接把这个女人告上了法庭。

或许在此之前有很多人和这个女人有一样的想法,“我只是骂他几句又没有动手杀人,怎么能找到我头上呢”。

但是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是,这个女人要给男子家属赔偿经济损失16万多。

别以为语言没有杀伤力,有些人就是承受能力较差。

你一直说打击他的话,他要真出事了,你也脱不了干系。

还有这个喝酒丧命的,罗女士的哥哥刚到一个新的饭店上班一个多月。

下班后和同事一共六人喝了两瓶低度白酒,由于大家都不怎么熟悉,也没有劝酒的行为。

罗女士的哥哥喝了大概半斤,结束后回宿舍睡觉,第二天人家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在床下躺着了,早就没了气息。

这家属肯定不干啊,罗女士还认为这几个同事没有尽到义务。

要是留一个人看着她哥哥,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

但是那几个人都说,散场的时候她哥哥并没有什么异常,除了脸有点红,意识是非常清醒的。

几人都说没有劝酒,也知道他安全到宿舍了,所以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罗女士看这边说不通,就找饭店老板负责。

这个聚餐是下班后的,根本就不关老板的事。

最后几个同事凑了几万块钱,老板也给赔了点钱,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其实这种事情真的很难分出对错,自己对自己负责才是最有效的规避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