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女自囚悲录「性侵告白」!父麻吉骗出游...棉被盖脸
▲女童返家后向爸爸哭诉遭到性侵,事后还将过程录音下来。(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男子阿义(化名)带着好友小学五年级的女儿婷婷(化名)出游后,再将她带回自己的租屋处命洗澡、棉被盖脸,性侵得逞。婷婷事后崩溃向爸爸哭诉,阿义恶行曝光。台南高院审结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阿义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
阿义2018年4月间向婷父佯称,要带婷婷去找他女友一同出游,婷父不疑有他答应后,阿义就将婷婷带离住处,先骑车载她去台南市文化中心、鹿耳门等地游玩,同日下午8时许,再将婷婷载回自己租屋处。
一进到房间,阿义便以婷婷身体有异味为由,要求她先进浴室洗澡,婷婷乖乖照做洗澡出来,阿义禁止她着衣、命她躺床上棉被盖脸,进而猥亵性侵。
平时不太与爸爸说话的婷婷,当天返家后竟急着找爸爸,婷婷父亲的同居女友直觉有状况。婷婷哭诉表示,在阿义家睡觉时下体有很多湿湿、怪怪的东西,她痛了2、3次。婷父起初难以相信好友是狼,不过见女儿边讲边哭,赶紧带她至医院验伤。
事后婷父因担心女儿想不开,还给了一只手机让她玩,而婷婷也趁独自一人的时候,将自己关在房内把遭性侵经过口述录下,这个录音档也意外成为阿义性侵犯行的证据之一。
台南高分院审理时,阿义辩称没有对婷婷强制性交、猥亵,本案是被婷父陷害,还说会叫婷婷去洗澡,是因为她有狐臭。不过法官勘验相关证据,发现婷婷到医院验伤时阴部确实有擦挫伤,且她案发后情绪低落,都将自己关在房内,审结不采信阿义说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