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生玩鬼抓人踩断同学脚! 法官一问经过判「2人都有责」

高雄法院法官审理时,认为刘姓少年也要自负一半责任,判张姓少年和母亲应连带赔偿6万7千多元。可上诉。(图:shutterstock/达志)

就读高市某国小刘姓少年,在学校吃完营养午餐后,跟一群同学相约到活动中心玩鬼抓人,另名张姓同学从舞台一跃而下时,刚好撞上刘姓少年,当场把他的右脚踩断,刘家父母心疼求偿41万余元,法官审理时,认为刘姓少年也要自负一半责任,判张和母亲应连带赔偿6万7154元元。

判决指出,2023年5月4日中午12点多,就读某国小五年级的刘姓少年和班上几名同学吃完午餐后,在午睡时间前,一群人相约到活动中心玩鬼抓人,过程中,突然刘姓少年发出尖叫和哭声,趴在地上,同学赶紧向老师报告,并将刘姓少年送医。

刘姓少年受有右小腿挫伤、右胫骨腓骨骨折,出院后必须在家休养1个月,刘母也要请假在家当全职看护照顾儿子,因此对张姓少年及父母亲提告求偿医药费和看护费、精神慰抚金等费用共约41万余元。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张姓少年称自己确实有从舞台上跳下来,但跳下来的时候没有人,是落地后,刘姓少年才冲过来发生碰撞。

法官审理时,有同学称看到张姓少年从活动中心舞台跳下,刚好踩到刘姓少年,另外也传唤导师和主任出庭,指当天有集合学生厘清状况,一个个请他们说当时看到的状况,核对学生描述,可见事发当时张姓少年自舞台上跳下时确实由上到下踩踏到刘姓少年小腿,但因为当时刘非静止不动遭踩压,双方都须负一半责任,判张姓少年和他的母亲应连带赔偿6万7154元,可上诉。